会脱贫领发〔2017〕20号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切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现将会宁县2017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2000万元,从中安排1000万元,在全县128个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72个非贫困村,共计200个村(见附件),每村注入5万元,作为创业基金,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强劲动力。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白银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二、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扶贫资金,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确需调整项目的,必须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报省市扶贫办备案后方可调项。
三、各乡镇要加强项目软件建设,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档案和财务档案,特别要注重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效益。
四、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和监督,以确保2017年各项扶贫任务的全面完成。
20----附件:会宁县行政村创业基金资金安排计划表.xls
会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代)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