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受理同时出具村便函,村委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对于符合条件的由乡人民政府报县医保局审批,审批完成报县财政局拨付资金。
部门:党家岘乡 | 栏目:社会救助 | 来源:党家岘乡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2020-07-07 11:22:25 | 阅读: 5523
本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受理同时出具村便函,村委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对于符合条件的由乡人民政府报县医保局审批,审批完成报县财政局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