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老有所养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明确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进城务工灵活就业人员列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只要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今后也可以同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一样在年老退休时享有国家法定的退休待遇。为了使你们了解参保政策,算好经济账、长远账,共享时代发展红利,我中心现将你们最关心的参保政策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城乡居民,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在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二、参保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嘉禾大厦7楼社保大厅1号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三、参保缴费
(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缴费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2023年缴费基数暂未更新,目前以2022年的缴费基数为准。
(二)缴费方式: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月起缴费,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年的方式缴纳。
(三)缴费时限和地点:当年缴费基数更新时间为8-9月份,缴费基数更新后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县内邮政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当年11月底前完成缴费。
四、退休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五、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139(男满60周岁退休的)。
个人账户储存额÷170(女满55周岁退休的)。
2、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人生养老靠社保,多缴长缴待遇高,尽早参保是最好。为了您的幸福晚年有保障,请您合理规划尽早参保。
参保咨询服务热线:0943-359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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