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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2023年防返贫综合险项目实施方案

部门:政府金融办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3-06-13 09:20:20 | 阅读: 443

实施好防返贫综合险项目,筑牢重点人群抵御主要突发返贫致贫风险防线,通过金融手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所有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防返贫致贫重点人群17万余人购买“防返贫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38元保费标准统一投保保期1年,有效降低保险对象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罹患疾病、感染传染病等因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保持政策稳定的同时,积极向帮扶单位争取增加资金投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规范运作。防返贫综合险工作采取政府主导,出险、核险、理赔等由保险承保机构具体承办。保险承保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遵循市场规则,拓宽服务领域,完善保障水平,确保保险成效。

(二)资金统筹,应保尽保。全县脱贫边缘易致贫和严重突发困难户全部纳入防返贫综合保险保障范围,参保资金由中央定点帮扶资金统一缴纳。要合理处置超额结余,对年度结算结余资金,按协议比例折抵下一年度保险金。

(三)优化服务,严格监管。防返贫综合险是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保险对象易返贫致贫群体保险承保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理赔流程。各乡镇和县政府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快速理赔。

三、保险范围及赔付标准

防返贫综合险保险范围为火灾、爆炸、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救助,罹患疾病,感染传染病4大类12小类,具体保险范围及理赔标准详见附表

资金保障

统一购买防返贫综合险的参保资金中央定点帮扶资金中统筹安排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县上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监督等工作。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要把防返贫综合项目的实施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明确专人负责,积极衔接配合,扎实推进防返贫综合险投保理赔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管督查。县政府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要及时与保险承保机构做好保费结算,保险承保机构要对保费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及时支付保险赔偿;并提高保险理赔透明度,理赔详情要清晰可查,每半年报送一次理赔情况。县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日常检查、抽查、开辟投诉受理渠道等方式,加大报案理赔监督力度,督促保险承保机构规范理赔保障参保人员信息安全,及时查处违法违约行为。

(三)开展广泛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乡村政务公开栏、制发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对防返贫综合险政策和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承保机构要制定清晰便捷的理赔流程,优化服务方案

(四)强化报案理赔。各乡镇要靠实乡村干部责任,主动协助保险对象对保险范围内的人身财产损失承保公司及时报案申请理赔,并加强与保险承保机构的沟通配合,协助做好理赔资料收集。承保公司要严格按照保险条款,尽快核实受损情况,及时赔付到户,确保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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