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落实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都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异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开发区建设;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城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资本市场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军民融合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负责全县国防交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交通保障方案,协调和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现共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2021年无增减及变动。
下设会宁县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办公室、会宁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和行政审批股。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物价股。能源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782.23万元,支出总计9493.1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9555.28万元、减少67%,支出减少18796.86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结束,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7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0.73万元,占97.12%;其他收入281.5万元,占2.87%。较上年减少19555.28万元,减少6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结束,收入支出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49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59万元,占7.88%;项目支出8745.51万元,占92.12%。较上年减少19555.28万元,减少6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结束,收入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50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89.54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为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基本全面完工,2021年没有该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70.43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是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全面完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7.9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6万元,较上年增加120.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发两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215.99万元,较上年增加157.4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将追加的专项业务费及项目前期费等资金全部放入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补贴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黄河流域综合治理接待事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接待52人次,人均接待费67.3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20年增加1.7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严格有序,活动开展及时有效,总体自评结果良好,基本实现了相关目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必要性支出,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放心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项目产出良好,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均为10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