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添堡回族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安委办发〔2020〕50号)精神,新添堡乡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扎实开展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核心,以落实“三管三必须”为抓手,严格排查整治乡属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企业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乡属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逐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从 9 月至 10 月底,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排查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二是企业自查自检与乡上全面检查相结合;三是督查暗访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查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严查行业领域从业人员遵守安全规范、作业规程和持证上岗情况;严查教育培训,特别是严厉查处动电、动火、高空坠落、机械擦伤、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认真落实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督查,由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抓落实,不定期对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乡属企业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从 10 月至 12 月,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乡属企业要以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自查检查督导,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逐一落实安全包保责任;非煤矿山领域,突出露天采石场,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整治露天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道路交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安全管控,紧盯“两客一危”、校车、货车、农村面包车,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打涉牌、涉酒、涉证等违法犯罪活动,道路交通执法向村组延伸;建筑施工领域,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入开展模板支撑、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施工部位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消防领域,深化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要对各类饭店、临街门店、仓储堆场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防消防火灾事故;工贸行业,突出外委施工、有限间空管理、检修作业、皮带运输、动火清仓等环节,深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整治;特种设备领域:突出抓好各类游乐场所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液)体充装站、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对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厅、食堂、饭店的钢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委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检查绩效。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