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倡议书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相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县草原防火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会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宁县应急管理局向全县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争做文明祭扫的榜样,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引领广大群众自觉摒弃燃香烛、烧纸钱的旧习,提倡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祭奠缅怀亲人,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和传播者,营造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群防群治。牢固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宣传员。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认识、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确保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极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约束监管,形成防范合力。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要严格遵守相关森林防火禁火规定,加强自我约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域,不在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不在林区边缘地带烧荒、烧田埂、烧秸秆,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管护好特殊人群,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遇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要提高警惕,管理好生产生活用火,严防引火上山。
四、履行防火义务,及时报警报告。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树立人人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加强火源管控,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隐患和野外违法用火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森防指办公室(12119)、县林草局(0943-3223286)报告,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林草防火,人人有责;保护家园,人人尽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美好家园,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环境!
会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