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你们,请于2月7日中午12时前将反馈意见报县安委办(联系电话:18294935522,邮箱:1243211280@qq.com),到期未反馈者视为无意见。
会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整治,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源头治理,着重转理念、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彻底解决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序推进问题隐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40条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方面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水平。
三、工作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无一例外,无一遗漏。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工贸非煤、教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山洪地质灾害、文体旅游、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群体性活动等生产安全和灾害防范。突出“全”、体现“细”、聚焦“改”,以更加严格、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围绕建立“两个清单”,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全方位突出问题整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月份:烟花爆竹领域。对全县登记在册的零售点存放烟花爆竹种类和数量、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情况进行严格排查检查,整顿、取缔不合法以及安全条件不达标的零售点,对烟花爆竹燃放严加管控,严厉打击岁末年初期间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加强烟花爆竹仓储隐患排查,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定期检查库房、监控系统、防静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及时排查库房储存超量、堆放超高、监控报警设施失效等违规问题。(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2月份:道路交通和运输领域。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渣土车及商砼车违规上路等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学生上学返校、逢集、庙会等时段农用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问题,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加强长途班线和包车运输安全的管理。(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3月份:工贸和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建设情况;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开展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4月份:教育领域。重点检查校园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管工作;全县教育系统内各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从防火、用电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学生防溺水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严防校园学生的不安全行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5月份: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排除积水,要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问题隐患的一律不得复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6月份: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情况;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包括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7月份:山洪地质灾害领域。紧盯山洪防御、水库度汛、城市防洪、河流险段等防洪重点,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监测预警,科学调度防控,排查安全隐患,整治险段工程,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重点检查是否完善更新山洪灾害“四级”包抓网格台账,是否完成逐级公示报备,是否有效落实山洪灾害“四级”包抓责任;各乡镇及县水务、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等重点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汛前、汛中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消除隐患;各乡镇政府、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是否修订编制了防汛应急预案(预案中要明确气象红色预警条件下“三撤”“四停”等强制措施),并组织开展防汛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监测会商、预警预报、避险转移、抢险救援、物资队伍保障、应急值班值守等是否到位。(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8月份: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抓实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游乐设备设施的检查。旅游景区大型群体性活动必须要有科学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控制接待容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件。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体育赛事、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准备情况等。(责任单位: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9月份: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力推进产业转移化工项目、危化企业老旧装置、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10月份: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是否持有特种设备资质许可,特种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及隐患自查自纠,是否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特种设备作业,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检验有效期服役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执法处罚高压态势力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11月份: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学校、高层住宅小区、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飞线充电”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12月份: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重点检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林长制”等有关要求落实情况;乡镇是否组建了防火机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前期处置流程、措施;是否制定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建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台账并定期更新完善;是否逐级逐单位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年度目标责任书;是否张贴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储备了防灭火器具并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建有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并开展培训演练;是否有效开展野外火源管控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等;在森草防灭火关键期是否对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和进山旅游人员野炊等情况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护林员、草管员是否上岗到位,群防群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日报告”“零报告”等信息报送制度。(责任单位:县林草局牵头,各乡镇、其他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其他行业领域。扎实推进商贸物流、邮政快递、农业机械等领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各负其责)
四、工作方式
1.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述月份依次开展。
2.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该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分管该行业领域的安委会副主任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
3.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收集统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于当月5号前向县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次月5号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总结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专班,协调推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从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控制等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深入系统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