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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祖厉河流域水污染整治攻坚方案

部门:生态环境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3-03-20 08:42:51 | 阅读: 2864

会宁县祖厉河流域水污染整治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以及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黄河上游祖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祖厉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20234月底前,祖厉河流域国控断面(井沟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之后稳定达标。

二、治理任务

(一)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1.全面完成祖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33月底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对祖厉河流域沿线的管网、涵洞、排污口等开展排查整治,对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口全部封堵拆除,杜绝偷排导致的排放超标。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对已保留的6个入河排污口实施规范管理,逐月开展水质监测,超标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封堵。(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系统治理

2.全面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按期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持续增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市场监管局要督促餐饮行业自行收集餐饮污水,通过餐饮油水分离器或设置隔油池初步处理后,再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进一步处理,并设置餐厨垃圾收集箱,禁止沿街铺面将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县住建局要对餐厨垃圾及时清运。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对污水处理厂(站)进水溢流口实施非汛期封堵或设立闸阀并进行铅封,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污水。(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强化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站)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排查检修设施设备,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运行工艺,进一步规范完善运营管理模式。(县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配合)

4.严格污水处理厂(站)执法监管。完成“一厂四站”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站)的进出口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强化污水处理厂(站)进出水水质水量监管,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站)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县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

5.强化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治理。推进西城产业园区和郭城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治理,督促入驻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做好废水自行监测,对园区所有企业开展一次排查检查,严禁工业污水排入生活污水管道。规划建设科学有效、工艺合理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充分发挥第三方治理机构专业化优势,鼓励工业企业购买第三方废水治理专业服务。(会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工信局配合)

(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6.大力推进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祖厉河干流及38条支流(关川河、苦水河、西巩驿河、小河、东河、锦鸡沟、七里沙河、黑虎岔沟、盐沟、大豹子川沟、苦河沟、中川河、顶南沟、中沙沟、炭山沟、盐沟河、谢家沟田家碱沟、刘寨河、孙家沟、老堡子河、武家沟、王河沟、蛤蟆沟、袁家沟、张家沟、南岔沟、干河、塌子岔沟、碱沟、太平店河、回回沟、五里沟、秦家沙河、杨家洼沟、双庙沟细沟、吴家沟)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开展沿线村庄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7.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施用定额制,逐步建立和应用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微信服务平台,向生产主体提供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施肥配方”。推广“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药方”,依法禁限用高毒农药,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病虫害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8.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各乡镇要对祖厉河干支流畜禽养殖企业开展排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核实养殖规模种类、污染物处理处置及排放方式是否与批复内容一致,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口。县农业农村局要配套相关设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大县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督促养殖企业、养殖户规范处理畜禽粪污,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养殖场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到2023年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控

9.有效保障祖厉河生态流量。按照“水量丰起来”的要求,县引洮局要积极协调对接,定期对祖厉河进行生态补水,保持井沟断面枯水期维持一定的生态流量。县水务局要全面排查祖厉河流域取水口,依法加强沿河取水口管理,强化县乡河长责任,坚决取缔非法取水口,严控随意无序取水。(县水务局、县引洮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全面开展水生态修复建设

10.提升河流沿岸生态缓冲带防护水平。加强河流堤外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建设,在国家相关政策范围内,有序推进还林,还草,还湿,还滩,非法挤占的要限期退出。推动生态廊道建设,加大祖厉河沿线国土绿化力度改善断面水质,保护河流生态空间。(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按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1.积极推动人工湿地建设。加快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郭城驿镇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头寨污水处理站尾水生态处理系统工程,使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更稳定、污染物浓度更低,提升排水入河前“最后一公里”治理效能。(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七)依法强化水环境精准管理

12.持续开展专项环保执法检查。重点对祖厉河、关川河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彻底清零“散乱污”企业,加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在线监控伪造篡改行为,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放以及其他形式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严查重处,责令改正或者实施停产、限产整治,同步启动违法企业环境信用失信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实施挂牌督办。(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3.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水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核查、案件侦破、联合执法、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向河道偷排偷倒工业废液废渣、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4.持续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祖厉河流域河堤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物及违法建筑物,对祖厉河城区段底淤进行清理。强化河长制巡河机制,加强巡河排查,禁止河道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县水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全面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各项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相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每一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部门联动。紧紧围绕攻坚目标要求,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站)达标排放监管,全力推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建设;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严厉打击流域内涉水企业偷排偷倒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做好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运行资金保障力度。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督查督导、协商联动,形成治污强大合力。

(三)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导致国控断面水质不达标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和挂牌督办,并移交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严重环境问题的,建议县委组织部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优”。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发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激励和惩戒作用,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被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举报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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