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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决算

会宁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会宁县信访局 | 作者: | 日期:2023-02-25 10:57:13 | 阅读: 450

一、会宁县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提出我县信访工作意见和建议,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处理上级转来的群众来信和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国家、省、市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乡镇、各部门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协调督促进京赴省、市上访人员的接、领、劝及反映问题处理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委、县政府上访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指导督查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文件;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及时上报各类重大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情况,努力争取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0个,本年无变动。会宁县信访局现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14名(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4个,现有在职职工9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3人)。下设办公室、办信股、督办股,信访接待服务中心、领导信箱留言办理中心。

二、会宁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1.819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31.8191万元,同比增加18.4747万元,增加了16.3%;上年无结转。预算支出131.8191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8191万元,本年支出131.81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77.6708万元;事业运行(2010250)27.5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3794万元;退休费(2080599)0.417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3.12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1.3696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9.2843万元。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8191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18.687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0.93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1977万元,其中:办公费5.76万元,工会费0.7677万元,其他交通费5.6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2.1977万元,其中:办公费5.76万元,工会费0.7677万元,其他交通费5.67万元。

(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2023年未预算“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六)2022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23年无政府采购安排。

(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八)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31.8191万元, 上年无结转,预算总支出131.8191万元。会宁县信访局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九)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会宁县信访局对2023年度预算支出做了整体绩效评价。2023年,会宁县信访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信访工作各项建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杜绝现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行。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会宁县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会宁县信访局2023年预算绩效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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