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宁县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为建设“一带五色·多彩会宁”提供了积极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深化。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会前学法作为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必经程序,并通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会议精神50余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次都对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有效增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二是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县委依法治县办积极衔接县委宣传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之十一个坚持等内容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次,邀请专家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重要会议、讲话和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思想根基。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县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必修课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巡回宣讲,深入各乡镇和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50余场次。
(二)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统筹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在县委全委会报告、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等工作中,都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以相当篇幅与经济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法治会宁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会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会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加强全县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抓手,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第一时间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会宁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步骤措施和工作要求。衔接增加行政复议编制5名(其中司法局内部调剂行政编制2名,县上调配事业编制3名)。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17件,其中撤销3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维持8件,5件正在审理之中。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2件,16件驳回起诉,1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3件正在审理之中。四是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会宁县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增强法治建设日常考核手段的多元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了《关于会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办法》,召开述职述廉述法会议,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对年度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汇报,总结工作成绩,查找工作短板,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政府职能全面履行。一是推广“一网通办”。持续落实“甘快办”10项便企服务措施,推广应用甘肃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全面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名称自主核准,执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继续推行“独任审核制”,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实现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大力度更加灵活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严把登记准入关,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质审查“一人多照”,杜绝登记风险。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共推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1847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事项458件、审批改为备案事项1966件、实行告知承诺事项2650件、推送优化审批服务事项6773件,接收率全为100%。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31146户,新增3099户,其中企业8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2188户;全县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802家、外卖平台2家、药品零售企业121家。三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认真落实全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公正高效解决各类商业纠纷,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审结涉企案件253件,让市场交易更有活力、更加规范、更为高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县工商联配合县税务局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全县10余家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暖心、服务省心、解难舒心、护助可心”系列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在全县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在全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宁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会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制定过程中,通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张贴公告方式,广泛征求了各乡镇、各部门和全社会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通过后,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提高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强化法制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及时跟踪政府合同履约情况,全年共审核《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合同书》《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河畔乡村振兴智慧高效节水农业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合同书》《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会宁县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白银市分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等合同协议16份,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五)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会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全县4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也相应的制定了实施方案,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奠定了基础。比如,县执法局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共44起,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1次,执法全过程记录视频信息备注2165条,专题案件15件,刻盘附件保存59份,执法公式平台信用甘肃录入数据55条,公开行政处罚事项21起。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目前公示行政处罚案件68件;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共审核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7件,集体讨论70件。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动态巡查频次,强化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动态巡查100余次,发现违法线索56起,全部予以制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2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4份。二是建立完善审慎包容监管机制。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坚决杜绝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不严、管理宽松等问题,不断增强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一刀切”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处罚案件12件,从轻处罚案件14件,免予处罚案件11件。积极开展行政处罚类案指导工作,梳理编制完成类案指导案例3件。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验、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监管安全。
(六)法治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先后统筹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月、打击养老诈骗、“防控疫情 与法治同行”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余场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60余万份。二是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全县317个村(社区)培养了952名“法律明白人”,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三是继续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升级更新会师镇文化西路法治宣传文化墙,建设会师法治文化广场,以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进行宣传,营造向善向上的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四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护航乡村振兴建设,柴家门镇何家门村和丁家沟镇线家川村被命名为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稳步推进22个第六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积极创建申报会宁县红军会师旧址管委会为第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七)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一是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集中“排摸邪教重点人、涉军重点人、信访重点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涉毒重点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社会闲散重点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9类重点人员2470人,按照高、中、低风险要求,全部明确“多对一”或“一对一”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及时化解了一批非访苗头隐患,实现了“北京不去、省会不聚、网上不炒、不出现挑头人员、不形成维权组织”的“五不”目标,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未发生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事件。二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维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推行由综治中心牵头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社会治安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专项行动,涉疫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排摸矛盾纠纷622件、化解597件,化解率96%。特别是2022年5月份以来,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了5轮全覆盖督查。在此基础上,对排摸出久居娘家不归人员36人,全部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制定《会宁县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18项,有效预防了涉稳事件的发生。
(八)法律服务持续优化。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强化案卷质量管理,开展了法律援助案卷评查活动,对2021年以来程序上已经结案的200件(不包含中彩金项目案卷)法律援助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确定专人认真进行归纳整理。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6件(其中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62件,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13件,行政案件2件,仲裁案件9件),为受援人取得利益或挽回损失219万余元,其中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4件,受援72人,为农民工讨薪50.56万元;接待、解答法律咨询38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6份。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社会律师办案补贴8.98万元、律师值班补贴0.56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活动。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有困难的群众上门办理公证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320件,其中办理法律援助公证9件,上门服务16件。三是开展智能式高效便捷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触摸一体机配备项目,为22个村(社区)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触摸一体机”,让老百姓享受到“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红利,实现了“法律e点通 服务零距离”。大力推广“小律服务”小程序注册体验活动,让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线上解答法律咨询,小律服务的居民注册用户1890人、法律顾问注册37人,在线咨询总量78件。四是持续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共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6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130余件,开展疫情防控、妇女维权、养老诈骗等各类宣传活动30余场次、法治讲座5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实践操作中落实的不够到位,执法不够规范。
二是法治督察不够有力。开展督察次数较少,没有发挥好法治督察的督促引导作用。
三是人员力量比较薄弱。县委依法治县办人员力量与日益繁重的法治协调、法治督察等任务不相适应。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督促各乡镇和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互联网+”等在线学习方式,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法治督察,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督察,有针对性地对市场监管、交通、文化、农业等领域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防范随意执法、过度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三是加强请示汇报,充实工作力量。通过增加编制人员、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内部调剂等方式,充实壮大法治建设工作力量,为开创全县法治建设新局面提供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