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土门岘镇2023年部门预算
一、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概况
1、主要职能
土门岘镇人民政府是土门岘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镇级政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有机构4个,其中行政分别为:党政机构和其他机构,党政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其他机构包括(人大办、监察室、司法专干)。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2个派驻机构,分别为:畜牧兽医站、财政所。
土门岘镇人民政府核定行政编制核定19人,事业编制33人,现有在职人数51人,其中行政在职18人,事业在职33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45.83万元。本年预算收入74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42万元,增长19.63%。预算支出74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42万元,增长19.63%。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多。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5.83万元,本年支出7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27万元,行政运行(2010301)290.83万元;事业运行(2010350)227.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6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8.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3.76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3.57万元。项目支出255.67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16万元,农林水支出98.40万元。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5.83万元,本年支出745.83万元。工资福利预算54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11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会费3.73万元,其他交通费1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9万元;项目支出100.56万元,其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16万元,农林水支出98.4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0.11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会费3.73万元,其他交通费16.38万元。
5、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是因为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尚未安排政府采购。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8、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土门岘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745.83万元,预算总支出745.83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9、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关于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对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