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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会宁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部门:市场监管局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3-03-03 00:00:00 | 阅读: 23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批示、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会宁县委 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食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目标责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食品安全各种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查时间

202336-317(不含法定节假日)

三、督查内容

(一)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第三方评估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三)乡镇食药安委办规范化建设情况;

(四)“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学校食堂、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全覆盖);

(六)各乡镇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及农村聚餐APP运行情况(在监管所检查是否对辖区流动厨师备案,流动厨师备案登记表及台账是否建立,监管人员是否在手机下载集体聚餐APP,且能够熟练应用);

(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互联网+”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运行情况;“三小”综合治理及改造提升情况;

重点产品(食用植物油、桶装水、肉制品、酿皮、淀粉及其制品)和重点问题(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落实不规范、食品留样不规范等)整治情况等;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农兽药合理使用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情况;

十一食品安全近期安排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四、督查组人员名单

此次督查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总责,设4个督查组,分别由组长带队开展工作。

第一督查组

   长:赵彦龙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 刘建荣  强、王文辉

督查乡镇: 会师镇、柴家门镇、中川镇、新添堡回族乡

  员:  13830053655

第二督查组:

   长:   市场监管局执法队副队长

   员:王彦笃、杨冠中、刘伟

督查乡镇:郭城驿镇、刘家寨子镇、草滩镇、土高山乡、土门岘镇、新塬镇、新庄镇头寨子镇

  员:杨冠中15352295421

第三督查组

   : 刘汉胜  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检站站长

   员:李梅香、缪  刘小军

督查乡镇:大沟镇、汉家岔镇、四房吴镇、甘沟驿镇、白草塬镇、河畔镇、韩家集镇、平头川镇

  员:  13884243306

第四督查组

   长:    县食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员:庞文元、李亚利、曹学瑞

督查乡镇:党家岘乡、丁家沟镇、侯家川镇、杨崖集镇、太平店镇、翟家所镇八里湾乡、老君坡镇

  员:庞文元17794313215

五、督查方式

(一)各乡镇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包括每个乡镇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户,超市1户、餐饮单位1户,学校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1个、蔬菜种植基地(禽养殖企业、水产养殖企业、农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1户等。

(三)查阅资料:重点20222023年以来各乡镇食品安全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等监管工作资料。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在3日内将督查情况按乡镇逐一汇总并由组长签字后上报县食安委办(包括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经营户问题清单、督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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