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1、主要职能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后勤服务、公务用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九条,分别是:1.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和全县节能工作的考评。2.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3.负责县统办大楼办公用房、政府周转房的房产管理及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等工作。4.负责县统办大楼各机关单位的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5.保障全县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执法执勤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运行。6.负责县统办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县统办大楼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及维修管理工作。8.负责县统办大楼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及大楼内外的卫生和保洁工作。9.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个,其中行政0个,事业1个,本年无变动。
(1)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县政府主管后勤服务、公务用车改革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公车改革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36名(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17人),领导职数3个,现有在职职工21人。经费形式均是全额事业单位。
二、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1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1万元,增长14%。预算支出131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1万元,增长14%。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6.49万元,本年支出1316.49万元,其中:机关服务(2010303)59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2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99)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1102)9.72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20.25万元,县列专项65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经费项目578万元;统办楼管理专项80万元)。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8.49万元。工资福利预算610.2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66万元,其中:办公费11.6万元,会议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取暖费33.46万元,工会会费1.6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91.66万元,其中:办公费51.6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1.4万元,取暖费33.46万元,差旅费2.6万元,会议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万元。
5、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5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会议费0.6万,与上年相比增加0.6万;公务用车购置费21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万元,主要是因为租车费用单独列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采购总安排为214万元,全部为公务车辆的购置214万元。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316.49万元,预算总支出1316.49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9、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2023年度预算支出做了整体绩效评价,当年计划支出1316.49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分投入目标、产出目标、结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2个一级目标、15个二级目标、32个三级目标进行评价,全面反映当年支出绩效情况。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会宁县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会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