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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部门:水务局 | 栏目:规划计划 |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 | 作者: | 日期:2022-02-15 16:04:34 | 阅读: 4204

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水利专责组成员单位:

《甘肃省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11月24日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水利专责组组长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水利专责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28日


甘肃省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规划


  

甘肃位于黄河上游,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推进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甘肃省黄河流域自产地表水资源量超过黄河总径流量的五分之一,每年入黄泥沙含量占黄河泥沙含量的26%,是黄河流域重要的产流区和水土流失区。甘肃省黄河流域以全省33%的国土面积、44%的水资源量,承载着全省70%的人口和经济总量,是全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负荷最大的区域。经过多年发展,甘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总体来看,由于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工程型、资源型、水质型缺水并存,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耕地不匹配等基本水情制约,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任务和要求。12月,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安排部署了甘肃黄河治理保护的总体布局、重大任务和具体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讲话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水利部、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了《甘肃省黄河流域水安全保障规划》。

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我省黄河流域各县级行政区,在国家规划纲要中承担重点任务的祁连山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有关县区。为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在谋划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水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举措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延伸兼顾联系紧密的区域。现状水平年采用2020年,规划期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本规划是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省黄河治理保护水利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情况

1.自然地理

甘肃省位于我国西北部,地处青藏、内蒙古和黄土高原交汇处,是三大自然地理分区、四大温度带、五大植被分区交汇带,总土地面积42.58万平方公里。全省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貌复杂多样,是一个多山地高原、少平原川地的省份,从西到东由祁连山、西秦岭、六盘山、子午岭等山脉分割为内陆河、黄河、长江三大流域。

甘肃省黄河流域位于乌鞘岭以东,西秦岭以北地带,流域面积14.2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33%,占全黄河流域总面积的18%。区内有甘南高原区和陇中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陇东黄土高原区三大地貌特征,分属甘南高原和黄土高原。甘南高原属青藏高原的东缘部分,地势西高东低,是黄河上游、洮河、大夏河的发源地。陇中黄土高原包括渭河、洮河、大夏河下游及乌鞘岭以东黄河干流两侧广大地区,均为黄土山岭,黄土广泛分布,呈山岭起伏、梁峁交错的地形。陇东黄土高原位于泾河流域,由西、北、东向东南倾斜,黄土覆盖层达100米以上,塬面由于泾河及其支流的切割,呈沟谷纵横的丘陵地貌。

2.社会经济

甘肃省黄河流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带,分布有兰白经济区、陇东能源基地、关天经济区等重点经济发展区域,是兰州—西宁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区划上涉及甘南、临夏、武威、兰州、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9个市(州)的59个县(市、区)。截止2020年,甘肃黄河流域总人口185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4%,其中城镇人口909万人,城镇化率49%;国内生产总值6233亿元,占全省的69%,工业增加值1468亿元,占全省64%;耕地面积5398万亩,占全省67%。甘肃黄河流域经济发展水平在整个黄河流域处于靠后位置,人均GDP为3.4万元,占全流域平均的52%,居全流域9个省份的末位。

从人口和经济情况来看,我省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黄河上游的甘南、临夏等地区,是全省少数民族集中分布区域,也是国家“三区三州”地区,本区域人口中少数民族占60%左右,2020年,甘南、临夏两州农民可支配收入分别是0.84万元、0.75万元,均居全省末位。陇中、陇东地区,主要包括兰州、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市,是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和产业集中分布的区域,区域GDP总量占我省黄河流域经济总量的90%以上,用水需求最大、供水保障要求高,是全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最突出的区域。

3.水资源情况

甘肃省分属黄河、内陆河和长江3大流域12个水系,境内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河流71条。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277毫米,是全国平均的43%,70%的国土面积为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总量270.9亿立方米,居全国倒数第四。

甘肃省黄河流域自产水资源量120.4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115.6亿立方米,与地表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4.8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44%,流域内较大支流有大夏河、洮河、湟水、庄浪河、宛川河、祖厉河、渭河、泾河等,径流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的河流30条,其中,渭河、湟水、洮河是黄河流域径流量最大的3条一级支流。

黄河干流甘肃段总长913公里,占黄河干流总长的17%。从全黄河流域来看,甘肃分属黄河上游、中游两个区间,黄河干流甘肃段及其支流湟水、大夏河、洮河等流域,属于黄河上游区,流域面积占我省黄河流域面积的60%,该区间包括上、下两个不连续河段,上段是由青海省久治县门堂乡下游约15公里处流入甘肃,在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境内绕阿尼玛卿山回转180度,在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流入青海省,河段长433公里;下段从临夏州积石山县大河家流入甘肃,经过临夏、兰州、白银等,最后穿过黑山峡在下河沿进入宁夏境内,该段河长480公里。甘肃北洛河、泾河、渭河等流域,属黄河中游区,主要涉及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市,流域面积占我省黄河流域面积的40%。

4.生态环境

甘肃黄河流域生态地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甘南高原、祁连山等区域,是黄河、内陆河重要水源补给和涵养区,其中甘南高原95%以上面积为具有极强水源涵养和补给功能的林地、草地和水域等,是我国青藏高原东端最大的高原湿地分布区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年均自产水量约64亿立方米,约占黄河总径流量的11%,在保障黄河径流稳定、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祁连山区不仅是河西内陆河的水源供给区,也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补给区,祁连山区每年汇入黄河水资源量达到50亿立方米,汇入河西走廊内陆河流域水资源量约80亿立方米。另外,黄河流域北部以及祁连山北麓平原绿洲外缘,有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分布,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域,沟壑发育,土壤侵蚀、水土流失严重,尤其是泾河上游1万平方公里的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强度大,是黄河流域年输沙量最大的水系。

表1-1 甘肃省黄河流域及全省基本水情

分类

单位

黄河流域

全省

水资源量

降水量

mm

467.5

278.7

地表水资源量

亿m3

115.6

259.4

水资源总量

亿m3

120.4

270.9

水利工程

水库

173

383

总库容

亿m3

81.65

103.36

引提水工程

5054

5650

供用水量

供用水量

亿m3

35.5

109.9

人均用水量

m3/人

183

390

农业用水占比

%

66

76

水土流失

流域面积

万km2

14.27

42.58

水土流失面积

万km2

4.66

18.48

水环境

水功能区达标率

%

70

79

水质Ⅲ类以上河长占比

%

74

83

防洪

堤防长度

km

5573

9523

江河堤防达标率

%

86

84

(二) 发展成就

长期以来,面对恶劣的自然条件,我省黄河流域各族人民除水害、兴水利、保生态,不断开创黄河治理保护的新局面,黄河治理保护取得重大成就。

1、有力支撑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建成被誉为“中华之最”的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之后相继建设了兴电、靖会等工程,形成甘肃省黄河干流提灌群体系,历史性解决了沿黄群众“靠着黄河没水吃”的局面。引大入秦工程滋养润泽着秦王川大地,也为我国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的战略布局奠定了基础。建成兰州市第二水源地、解决革命老区用水问题的盐环定扬黄甘肃专用工程、我省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的首个重点水利项目东乡南阳渠灌溉工程。全省人民期盼了半个多世纪的圆梦工程——引洮一期、二期工程相继建成通水。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将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截止2020年,我省黄河流域建成水库173座,总库容81.65亿立方米,规模以上灌区349处,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90万亩。甘肃黄河流域各类水利工程流域内供水量35.4亿立方米,流域外供水2.7亿立方米,有效保障了城乡群众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2、保障了黄河径流稳定和河流健康。实施了祁连山、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项目,水源涵养能力不断加强,黄河上游碌曲尕海等湿地面积不断增加,有效保障了黄河径流稳定。以“87分水方案”为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流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黄河干流兰州站多年平均径流量达300亿立方米,为实现黄河连续20年不断流做出重大贡献。水土保持成效明显,庄浪梯田开启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的新篇章,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一系列水土保持项目,甘肃黄河流域累计治理水土流失6.57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45%,黄土高原“由黄变绿”的景象初步呈现。黄河兰州水文站入黄泥沙含量从多年平均(1987~2000年)的4880万吨减少至近10年平均的2254万吨,减幅达50%以上,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河床的淤积抬高速度,为维持中下游河势稳定发挥重大作用。

3、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逐步改善。景电等沿黄大中型灌区,与河西走廊人工绿洲共同构成我国北方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对防止腾格里沙漠南侵,保障北方生态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实施了民调工程,在黄河流域和内陆河之间建立水资源调配通道,累计向民勤调水量约15亿立方米,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治理前的172%降低至121%,干涸半个世纪之久的青土湖形成季节性水面,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果。严格地下水保护与治理,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面积由10年前的1694平方公里减少至当前的488平方公里,减幅达71%。甘肃黄河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9个地级城市水源地、59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分别为90%、94%,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呈稳中趋好态势,对黄河水质的改善作出了贡献。

4、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以沿黄大中型灌区为重点,通过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我省黄河流域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03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87%,节水比例居全国前列。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4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2010年相比,我省黄河流域万元GDP下降61%,万元工业增加值下降63%。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庆阳市被列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榆中、皋兰等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区)已覆盖流域内全部市州。

5、区域性防洪减灾体系不断完善。黄河干流甘肃段重点河段治理基本完成,治理河道长度两百多公里,沿线的兰州等重点防洪城市和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防洪标准。100余条江河主要支流和重点中小河流得到治理,累计完成治理河长三千多公里,修建堤防五千多公里,其中洮河、湟水(含大通河)、泾河干流治理率达到60%以上。以大中型水库、河道堤防工程、重点山洪沟道治理为基础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逐步形成。建成覆盖流域各县域单元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了水文预报、洪水调度、通讯、防汛抢险、防洪政策法规等非工程措施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6、水资源及河湖监管能力不断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覆盖全流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建立,65%以上的重点取用水户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白银、靖远、榆中等地区农业水价改革有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祁连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对水电站等生态流量进行了严格管控,95%以上正常运行水电站完成引泄水流量监测。

经过一代又一代陇原儿女艰苦卓绝的奋斗,甘肃省黄河治理与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黄河治理从被动到主动的历史性跨越,为黄河流域人民群众提供了水安全保障,为筑牢我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作出重大贡献。

(三)机遇挑战

重大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明确要求甘肃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党中央关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为甘肃省黄河治理保护提供了全新指引。“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新格局加快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兰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不断向纵深推进,为推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国务院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重点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水利投资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水利仍然是未来一段时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省委省政府相继作出一系列兴水惠民决策部署,甘肃经过多年的水利建设,积淀了丰富的治水经验,为推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主要挑战。特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以及相对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甘肃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水平不高,生态保护任务艰巨,水安全支撑保障能力依然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艰巨。甘南草原、祁连山等重点水源涵养补给区,生态系统依然脆弱。甘南天然草原还存在不同程度退化,黄河首曲等湿地面积仍然呈现萎缩态势,甘南等黄河源头区,由于黄河水蚀,河岸坍塌,造成河床增宽,河沙裸露,逐渐在沿河形成风沙带。祁连山冰川退缩,冰雪融化加剧,水资源补给和涵养调蓄能力减弱,水安全风险加剧。陇中陇东等地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截止2020年,甘肃黄河流域还有4.66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尚未治理,占流域面积的33%。

2、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缺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甘肃黄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689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亩均水资源235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黄河 “87分水方案”甘肃耗水指标为30.4亿立方米,人均耗水指标156立方米,远低于流域内相邻省区(宁夏人均599立方米,青海人均295立方米),还承担着向石羊河流域供水的任务,可利用水资源指标十分有限。据测算,当前甘肃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缺水6.2亿立方米,其中陇东地区缺水程度达到24%。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口和产业将进一步向重要经济区、城市群集聚,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3、水利工程短板明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甘肃跨流域(一级区)调水量占全省供水总量的2%,缺水的黄河流域与水资源相对丰富的长江流域尚未建立有效的调配通道。陇东地区还缺乏水量稳定、水质优良的骨干水源工程,是全省供水形势最严峻的区域。受配套工程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引大入秦、引洮供水等重点工程供水效益尚未充分发挥,诸多中型水库及配套工程缺乏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进度滞后。城市供水保障和应急能力仍然不足,大量的县城供水水源单一,缺乏应急备用和二水源。农村人饮工程供水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人饮管网“翻山越岭”,应急水源、调蓄设施不足,系统运行存在风险。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相对滞后,农村供水与城镇化发展及乡村振兴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灌区输配水体系不完善,部分灌溉工程老旧失修,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4、用水效率不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待提高。受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黄河流域农业用水占比高达62%,仅创造了15%的生产总值。流域万元GDP用水量6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35立方米,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流域农田有效灌溉面积690万亩,高效节水占比38%,灌溉水利用系数0.57,还存在一定节水潜力。黄河流域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程度低,再生水回用率仅为10%左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用水效率和效益低下,进一步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

5、水生态功能萎缩,水环境压力持续增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黄河流域水文情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对比1956~2000年系列,2000年以来我省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减少26亿立方米,减幅达20%,其中,渭河、泾河等主要支流径流量减少尤为明显。由于来水量减少,部分河流断流天数增加,庄浪河、渭河、泾河在甘肃境内时有断流发生,泾渭河流域生态水量亏缺2亿立方米左右。局部区域地下水开采过度,陇东地区仍然存在开采深层承压水等现象。祁连山山前平原区,水生态问题更为突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100%,水资源严重超载。从水环境状况来看,黄河流域乡镇及以下普遍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流域内农业种植面积大,农业面源污染量较多,加之河道径流量减小,河流动力条件变差,纳污能力减弱,部分河流、河段水污染问题突出,黄河流域仍有14%河长水质为劣V类,陇东地区Ⅰ~Ⅲ类水质河长占比仅为41%,马莲河、水洛河等河流部分河段水质仍为劣Ⅴ类。河湖综合治理薄弱,河流治理硬化、渠化现象比较普遍。农村水系存在淤塞萎缩、水域空间被挤占等问题,与人民群众对宜居水环境要求不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生态空间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用水、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将会愈加突出,治理修复任务十分艰巨。

6、防洪减灾体系存在薄弱环节,洪水灾害仍然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黄河流域汛期雨量占全年70%以上,加之特殊的地形地貌条件,洪水孕灾环境广泛发育,水灾害易发频发,洪涝灾害损失率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黄河干流甘肃段有防洪任务的河长四百多公里,已治理三百多公里,还有一百多公里需要治理。渭河、马莲河、庄浪河、葫芦河等治理率仅有50%左右。黄河流域内还有28座城市防洪不达标,占流域城市总数的47%。流域内有防洪任务沟道一千多条,已治理10条,治理率不足3%,每年因山洪造成损失占洪灾损失的70%,死亡人数占90%。山洪风险识别和灾害预警未全面覆盖,河流行蓄洪空间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小水大灾”状况时有发生。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区域性极端天气事件逐渐增多,人口增加、经济增长、财富积累对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7、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行业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水资源高效管理机制尚不完善,水资源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从治理与保护手段来看,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不完善,农牧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途径有限,保护与发展相互促进的措施方法不多,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依法保护、促进节约的水权水市场制度、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尚难以充分发挥。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依然存在。水利融资能力不强,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积极性不高,水利建设面临着巨大的筹资压力。水利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水利执法专业力量不足,部门协同治水力度不足。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土流失、水工程监测能力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还存在明显短板。

(四)重大意义

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首倡之地,甘肃肩负着重要职责和特殊使命。甘肃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严重,水旱灾害频发,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在整个黄河治理与保护中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特殊性。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和水生态治理修复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筑牢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需要。优化配置水资源是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条件,加强河流综合治理、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安全保障。因此,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保障能力,对于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总体思路与布局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为主线,以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为目标,围绕水源涵养与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治理修复、防洪减灾能力提升、现代水治理能力建设等重大任务,通过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加强管控、创新机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实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

(二)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黄河流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问题,着力提升水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节约用水、高效利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优化用水结构,深化用水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将节水作为解决黄河流域乃至全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

——统筹协调,系统治理。按照全流域“一盘棋”部署,以江河干支流为经脉,以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流域区域、地上地下、城市乡村,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加强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构建流域一体化的治理保护格局。

——制度创新,政策驱动。针对甘肃特殊的省情、水情,突出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水法治管理,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水权、水价、水利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强区域协同,建立省际之间、省市之间、市州之间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黄河治理保护的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

(三) 战略定位

——建设“生态黄河”。围绕甘南黄河上游、祁连山、渭河源等重点区域,以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为主要措施,推进黄河水源涵养中心区建设。针对黄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围绕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开展河流生态治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将甘肃省黄河流域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良、人民生活宜居的生态廊道区。

——建设“活力黄河”。立足兰州—西宁、关中平原等重点城市群,兰白经济区、平庆能源基地等重点经济区,通过完善水资源配置网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设“安澜黄河”。立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对洪水灾害防御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江河治理和重点山洪沟灾害防治,结合洪水防灾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覆盖流域区域、城市农村,有效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洪水灾害防御体系。

——建设“文化黄河”。立足我省丰富的黄河文化资源,加强黄河流域水文化遗产保护、展示和传承,讲好黄河故事。结合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以黄河干支流为基线,融入两岸历史文化资源,彰显河湖人文历史,提升河岸景观品味,促进生态休闲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建设“智慧黄河”。全面推进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畅通水利信息网,强化水利网络安全保障,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加快水利数字化转型,提升水利业务智能化水平,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水利体系。

(四) 规划目标

到2030年,甘肃省黄河流域人水关系进一步改善,流域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显著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节水行动取得重大进展,沿黄等重点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区域性缺水局面得到很大缓解,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防汛抗旱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干支流现代化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成。黄河水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入,涉水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以河湖长制为载体,水资源和河湖管理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甘南草原、祁连山等重点水源补给区水源涵养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功能管控得到全面落实。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水土流失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水土保持率达到64%,黄土高原生态面貌进一步改善。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八七”分水指标调整前,甘肃省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54.34亿立方米以内,地表水开发利用率控制在全流域开发利用率指标以内。全面完成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以上。水资源自然特性引发的区域性缺水局面根本扭转,具有应急备用水源的城市(含县城)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以上。

——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河湖划界与岸线规划全面完成并得到落实,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黄河干支流河湖生态流量(水量)有效保障,重点河湖治理全部完成,基于重点河流的生态廊道基本构建。黄河流域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水质断面占比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防洪减灾体系建设。防洪排涝短板全面补齐、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全面改善,黄河干流、江河主要支流、重点中小河流和重点防洪区域全面达到设防标准,重点山洪沟道得到有效治理,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93%,水旱灾害损失率下降到12‰以下。

——水文化传承与弘扬。甘肃黄河流域水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显著提升,打造一批水文化载体,带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初步形成彰显甘肃特色的水文化体系。

——行业监管能力建设。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得到全面加强,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得到完善,规模以上取用水户监管率达到100%,水利行业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

到2035年,基本实现甘肃黄河流域水利现代化,流域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更加突出。用水集约高效、供水安全有备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基本建立。应对有序、风险可控的防洪减灾格局基本形成。区域协同联动、管理智慧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完善。

展望到本世纪中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相适应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支撑体系全面建成,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黄河治理与保护格局全面呈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幸福河”的目标全面实现。

表2-1 主要规划目标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2030

属性

水生态保护和修复

1

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率(%)

45#

55.36

64

约束性

2

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程度(%)

-

90

>90

约束性

3

黄河流域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水质断面占比(%)

90.24#

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约束性

4

地下水超采压减率(%)

-

55

100

约束性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5

黄河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率(%)

25.7

流域控制指标以内

约束性

6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7

0.59

0.61

约束性

7

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m3/万元)

64#

61

<58

约束性

8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10.5#

10

<10

预期性

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0

91

>92.5

预期性

10

具有应急备用水源的城市比例(%)*

19

55

>90

预期性

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11

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

86

88

>93

预期性

水利行业监管能力

12

重要水利工程智能化控制率(%)*

-

60

85

预期性

13

规模以上取用水户在线监测率(%)*

45

100

100

预期性

14

监测站网(一张网)覆盖率(%)*

-

80

90

预期性

注:1.表中除了特别标注外,均为沿黄9市州和兰州新区数据,带*的为全省数据。

2.带#为2019年数据。

(五)  空间布局

针对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承载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结合甘肃省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求,将规划范围划分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保育区、中东部水土流失防治区、祁连山及山前绿洲生态修复区三大区域,确定不同区域治理保护的空间布局。

——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保育区。主要涉及黄河流域的大夏河、洮河干支流,包括甘南州合作、夏河、玛曲、碌曲、临潭、卓尼6市县,临夏州临夏县、和政、康乐和积石山4县,区域国土面积、总人口、生产总值分别占全省的7.6%、6.6%和3.8%,区域水资源量占全省的34%,人均水资源量5265立方米,是全省平均的5倍,是全省重要的水资源涵养区、储备区和调出区。区域内共有禁止开发区和其他各类保护地31个,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本区国土面积的45%,是全省生态管控要求最高的区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该区域治理保护的策略,以水源涵养和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土保持和水旱灾害综合防治,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因地制宜发展人工草场节水灌溉,围绕生态产业、脱贫产业发展,完善供水保障体系,推动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中东部水土流失防治区。主要涉及黄河干流、湟水、祖厉河以及泾渭河流域,包括兰州市、兰州新区、白银、定西和临夏州临夏市、永靖县、东乡县和广河县,天水、平凉和庆阳,国土面积占全省的26%,人口和经济总量占全省的65%以上,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入黄泥沙量占全省的95%以上。水资源短缺,自产水资源量占全省的19%,人均水资源量330立方米,不足全省平均的1/2。污染物入河量占全省的87%以上,泾河、马莲河等主要河流水质不达标。该区域治理与保护的策略,以推进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促进黄土高原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围绕兰西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建设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完善引大、引洮工程配套体系,进一步优化供水结构,加快推进外流域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区域性供水保障体系,保障兰西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陇东能源基地等供水安全。结合农村水系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对重点山洪沟道进行治理,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祁连山及山前绿洲生态修复区。主要涉及河西祁连山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区域,包括武威市古浪、天祝、凉州、民勤,金昌市永昌县,张掖市甘州、山丹、民乐、肃南,酒泉市阿克塞、肃北以及山丹马场。国土面积、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全省的33.2%、9.3%和9.5%,区域水资源量占全省的16%,人均水资源量1721立方米。该区域生态治理保护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严重超载,河道内生态用水挤占7亿立方米,地下水超采3.0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占比接近90%。该区域治理保护的重点是增强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严格水资源管控,降低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逐步实现“还水于河”。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在全省率先建成区域性高效节水示范区。加强北部防风固沙林体系建设,构筑河西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

三、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

强化甘肃作为黄河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的功能定位,以甘南、祁连山及黄河重要支流源头区为重点,巩固提升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以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为重点,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好黄河流域水土资源。

(一) 提升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

建设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治理保护项目,以尕海、首曲等湿地为重点,加强河湖湿地保护力度,实施水量调度、湿地补水、水系连通等工程,调控湿地水体的水位,扩大水域面积。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生态功能管控,建立完善水生态空间监测网络,确保水生态空间面积不缩小、数量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结合河道管理、城乡环境整治、防洪能力提升,推进洮河、大夏河生态岸线建设。实施太子山、莲花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严重退化草原和湿地保护区内农牧民逐步推进生态移民,减少人为干扰破坏,加强移民区供水、灌溉等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青海、四川等毗邻地区协同推进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中心区。

提升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巩固提升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成果,提升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实施祁连山雪山冰川保护,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人类活动。加强对大通河、庄浪河、石羊河等水系源头重要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水功能区划、岸线保护、河流确权划界等空间管控要求。合理确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在保障下游用水的同时,适度增加上游和中游绿洲周边农田防护林等生态用水指标,确保水源绿洲稳定、经济生态均衡。加大山丹马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流域为单元,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打造山丹河及西大河流域以水定地、以水定产、量水而行示范区。总结推广古浪黄花滩生态移民模式,持续推进祁连山地区生态移民,配套完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设风光水多能互补基地,满足居民生活饮水、用电等需求。加强祁连山水电站生态流量管控,完善水生态保护监测系统。

加强重要支流河源区生态修复。加强渭河等重要支流河源区生态保护修复,以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为重点,统筹实施水源地保护、植被保护与建设、水土保持、河流治理等工程。加快鸳鸯湖等渭河沿岸湿地生态修复,着力推进渭河生态廊道建设。利用引洮工程达产前富余输水能力向渭河上游及各支流进行生态补水,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祖厉河、泾河、葫芦河、马莲河、庄浪河、水洛河等河流发源区和流经区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结合水资源条件,开展支流沿岸面山绿化。实施河源区工程建设,以及侵蚀沟道治理、沟头防护谷坊、集雨水窖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等建设,拦截入河泥沙及各种污染物。持续推进山区群众下山入川、出山进城,按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沿河、沿川经济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3-1 重要水源涵养保护工程

1、甘南高原水源涵养与保护

实施甘肃省黄河上游(甘南)水源涵养区保护与修复项目。开展甘南、临夏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施玛曲县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玛曲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建立以黄河首曲(玛曲)水土保持监测与研究站为代表的水源涵养保护研究基地。

2、祁连山水源涵养能力提升

围绕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实施肃南、民乐、山丹、天祝等祁连山浅山区生态移民搬迁水利配套工程。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金昌、武威、张掖等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工程。

3、渭河源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

实施渭河等重点支流河源区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实施安定区关川河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渭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通渭县牛谷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实施引洮供水配套工程,改善城乡供水条件,完善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渭河源区防灾减灾能力。

(二) 加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

以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有效减少入黄泥沙量,改善区域生活生产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

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原则,坚持“大预防、小治理”,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多措并举,形成综合预防保护体系,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围绕子午岭、陇山、西秦岭北坡等水土流失预防重点区域以及湟水、洮河、祖厉河、渭河、泾河的支流源头区,采取封育治理等措施,促进自然修复,局部生态受损区域开展造林种草,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实施六盘山、子午岭、关山、小陇山等生态修复保护工程,有序推进生态小流域建设。以湟水、洮河、渭河等重点支流两岸,刘家峡、巴家咀等大中型水库周边区域为重点,开展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加强深山远山封育保护,中低山丘实施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近河(库)及村镇周边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减少入河(库)的泥沙。开展水蚀风蚀交错区水土保持预防,实施大面积封禁治理和管护,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增强防风固沙功能。开展坡耕地、侵蚀沟道、沙化土地治理,减少风沙危害、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区域农牧业生产。

2.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高标准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围绕泾河和北洛河上游、祖厉河和渭河上游、湟水和洮河中下游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实施以支流为骨架,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以淤地坝、梯田和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渭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开展黄河干流、洮河、泾河、马莲河、葫芦河、祖厉河、大夏河等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兰州、白银等为重点,开展以植被修复保护为重点的城市水土保持。总结推广平凉市田家沟等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成效,选择城镇周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一定乡村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发展乡村旅游及相关生态产业。

推进固沟保塬工程建设。以董志塬为重点,在庆阳、平凉2市12个县实施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通过塬面蓄排引水、塬边沟头防护、沟坡综合整治、沟道分级拦蓄,防止沟头前进和沟岸扩张,建设塬面塬边、沟头、沟坡、沟道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四道防线”,有效遏制塬面侵蚀,保护优质耕地资源。建立以中小型雨水积蓄利用工程为主的旱作农业保障体系,促进以经济林果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发展。

大力开展淤地坝建设。以兰州、白银、庆阳、平凉、天水、定西、临夏为重点,在沟壑发育活跃、重力侵蚀严重、水土流失剧烈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和黄土高原沟壑区,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淤地坝,阻止沟道泥沙下泄进入各级河流。加强对淤地坝建设的规范指导,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深入排查现有淤地坝风险隐患,对严重老化、安全隐患突出的淤地坝实施除险加固工程,改造提升一批老旧淤地坝,充分发挥淤地坝效益。加快淤地坝预警、监控项目建设,科学管控风险危害。强化淤地坝安全监管,建设淤地坝远程监控和安全预警系统。

因地制宜开展旱作梯田建设。深入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大坡耕地整治力度,在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地区,选择坡耕地面积占比大、坡度5~15度、近村近路集中连片且正在耕种的坡耕地,大力发展高标准旱作梯田建设。配套水窖、涝池等措施,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完善生产道路,提高生产效率,积极发展当地特色林果、旱作农业、畜牧产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对老旧梯田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水平沟、丰产沟、铺压沙田等田间保水工程,提高旱作农业生产水平。结合农村人口转移、生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修复与保护等相关政策,对适宜退耕还林还草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开展水土保持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依托流域内水土保持技术和科研实验基地,实施兰州窦家山、平凉纸坊沟、定西安家沟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建设集试验示范、技术创新、不同区域治理模式研究、实用技术推广等多重功能的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示范区。在兰州、白银开展以植被修复保护为重点的城市水土保持,加快建设兰州国家城市水土保持综合示范区,支持兰州新区创建生态修复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依法依规做好低丘缓坡地区土地科学利用。

3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监管

建立完善水土保持法规制度,全面落实地方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组织协调机制,促进相关部门在综合防治、资金投入、监督执法、组织管理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设,持续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运用遥感信息、无人机、“互联网+”等技术,加快实现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构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提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将全国、省级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管理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市县区延伸。

专栏3-2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1、黄土高原固沟保塬工程

对庆阳、平凉市的董志塬、屯字塬、旱胜塬、白庙大秦塬等102个黄土塬逐步实施塬面保护治理,建立雨水集蓄利用与径流截蓄排导相结合的径流调控体系,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实施侵蚀沟治理,防止沟头前进和沟岸扩张。

2、淤地坝新建及除险加固工程

在庆阳、平凉、天水、定西、白银、临夏、兰州7市(州)的35个县(区),新建淤地坝400座,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淤地坝。对100座病险淤地坝开展除险加固。提升改造老旧淤地坝100座。

3、渭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在渭源、陇西、漳县,实施源头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天水市所辖的7县区实施渭河中部干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通渭、静宁、庄浪实施渭河北部支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4、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重点推进庆阳市马莲河及葫芦河水土保持绿色长廊生态建设项目,适时推进黄河流域庆阳市北部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平凉市“一山两河”水土流失生态治理项目和祖厉河流域绿色长廊建设项目。实施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等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开展广通河、大夏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兰州、白银等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推进兰州南部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实施北山生态公园、雷坛河自然生态整治、兰州新区水阜河水生态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泾河干流、马莲河、蒲河、洪河、柔远河、葫芦河、宛川河等河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新修及低标准梯田提升改造,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5、水土保持综合示范区建设

开展兰州国家城市水土保持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窦家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与示范项目、平凉市纸坊沟流域水土保持科研试验基地暨水保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定西市安家沟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技术示范项目。改造提升兰州小青山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扩建泾川县田家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新建兰州小青山等13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对水资源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坚持节流与开源并重,加强黄河流域水网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构建用水高效、配置科学、管控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 落实水资源最大的刚性约束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深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积极配合国家开展大通河等跨省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有序推进跨市州河流水量分配。严格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按照国内同类地区领先标准,制定完善用水强度指标体系,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定期开展用水定额评估,动态修订用水定额,鼓励市州结合实际开展本区域行业用水定额编制。在“八七”分水指标未调整情境下,到2030年黄河流域内用水控制在54.34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58立方米/万元以内。

开展水资源分区管控。探索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与地区分类,科学确定水资源管控分区,先期在黄河干流沿线及生态脆弱区部分县区建设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完善评价体系和判别标准。推进水资源超载区治理,在兰州、白银、临夏等沿黄水资源承载负荷较高地区,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全省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地下水管控指标,构建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督体系。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限制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城市发展规模和高耗水项目建设以及大规模种树。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建设,顺应自然,宜绿则绿、宜荒则荒,控制利用新鲜水高扬程提灌绿化规模。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严把引黄调蓄项目准入关。用水指标紧缺、用水矛盾突出的区域,鼓励通过水权转让、置换解决新增用水刚性需求。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快建立全流域水资源监管制度,推动水资源监管全覆盖,切实管住黄河“水袋子”。加强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和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摸清流域取水工程数量、取水规模。完善全覆盖、全天候的水资源监测体系,建立全流域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监控名录,对取水量大于5万吨的工业和服务业、1万亩以上的灌区等用水单位纳入流域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地下水管理,逐步实现黄河流域机井“一井一证一监控”。严格落实取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取用水直报平台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监测系统,逐步实现黄河干支流重要控制断面、规模以上地表水取退水口和地下水取水点在线监测。加快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取用水信息的互通共享。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需要进行水资源配置的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应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逐步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实施取水许可动态管理,盘活取水指标存量,促进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省级水资源督查体系、工作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二) 加强重点领域节水

1强化农业节水增效

实施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总体要求,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一批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通过水源提升、渠系改造、防洪治理、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提升灌区基础设施条件。实施景电、靖会等甘肃黄河高抽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快建设中部沿黄提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示范带。实施引大入秦提质增效工程,优化供水结构、扩大供水效益。推进洮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到203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拓展延伸。加快引洮二期、甘肃中部生态移民供水等重点工程灌溉配套建设,完善灌溉渠系、田间工程和灌区调蓄工程建设,确保骨干工程发挥效益。以引洮工程为水源,推动引洮大型灌区建设。挖掘引大等重点水源工程供水潜力,适度扩大灌溉面积,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继续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现有灌区干支渠(沟)防渗、渠(沟)系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完善路沟渠桥涵闸等工程布置,逐步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到2030年,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万亩以上灌区节水改造。推进现代节水农业综合改革,探索“投、建、管、服”一体化农业节水新模式。

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围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总体布局,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依托,推进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测墒灌溉等技术,打造农业节水产业链。在甘南等地加强牧区草原灌溉节水,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河西国家节水示范区建设,创建全国综合节水示范和宣传教育基地。到2030年,黄河流域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

加强农艺节水及田间节水管理。加大田间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力度,完善微循环灌排体系。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前提下,因地因水选择种植作物,发展旱作农业,推行旱作农业节水灌溉。鼓励种植耗水少、高效益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建立作物生育时期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

专栏4-1 农业节水增效

1、现代化灌区改造

以景电、靖会等灌区为基础,将黄河干流提灌群统筹规划,建设成为高扬程现代化示范灌区。以引大灌区提质增效为重点,统筹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建设城乡融合现代化灌区。先期重点推动景电、引大、靖会等现代化灌区试点,在此基础上,梯次推进其他灌区现代化建设。

2、高效节水灌溉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改造一批、发展一批、提升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实施陇东百万亩林果基地高效节水工程、陇中现代特色农业高效节水工程、河西走廊国家高效节水示范区提升工程。

3、节水型灌区和示范区建设

建设沿黄提灌区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带、河西走廊建设国家级节水示范区,建一批节水型灌区、节水农业示范区、微灌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示范片、现代化综合节水养殖示范场等农业节水载体,示范带动全省农业节水技术推广。

4、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有序对刘川电灌、东西川灌区等中型灌区实施改造;对尚未实施改造的1~5万亩灌区实施改造。对中型电力提灌泵站进行更新改造。

2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以兰白经济区、陇东能源基地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体系,强化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鼓励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开展重点用水企业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工业,支持引导现有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传统工业改造提升节水技术,加大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力度,走高效、节能、循环的生态工业发展道路。陇东等煤炭基地严格推行疏干水回收利用,用以解决发电、煤化工等生产用水,新建项目回用率原则上应达到80%以上。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煤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

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搭建园区节水、废水处理及资源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和服务平台。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引导工业园区通过专业化运营模式,实现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对现有工业企业和建成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开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鼓励工业园区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积极推进矿井水利用和工业中水回用示范、微咸水利用示范等工程,减少工业新水使用量,扶植中小煤矿企业加大矿井水利用量。到2030年,黄河流域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下降2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专栏4-2 工业节水减排任务

1、工业节水示范工程

逐步淘汰高耗水工艺和设备,在钢铁、纺织、造纸、食品与发酵等行业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推进工业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

2、工业中水循环利用工程

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取排水规范化整治,推广园区串联用水和企业中水回用、废污水“零排放”等循环利用技术。

3、工业用水监控与管理

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水源超载地区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3加强城乡节水降损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推进庆阳、天水等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缺水城市园林绿化要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鼓励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沿黄城市景观绿化、市政清洁、建筑施工等用水,原则上应使用再生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一批黄河流域节水型示范市(县),到2030年,甘肃黄河流域8个地级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县级行政区基本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城市实现公共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强化高寒区管网节水改造。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生活供用水设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抓好市场管理,逐步淘汰高耗水器具。对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建筑、公共区域、工业企业等非居民建筑的用水器具制定换装计划并组织实施;鼓励老旧居民小区自主开展用水器具改造。以学校、医院、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开展节水改造。到2030年,省、市、县三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成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建设比例到达50%。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0%以上,城镇再生水回用率达30%以上。

专栏4-3 城乡节水降损任务

1、节水型城市建设

巩固庆阳等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建设试点成效,推进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到2030年,地级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县区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县区标准。在兰州、天水、平凉、庆阳等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2、节水器具普及

对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配备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城镇家庭使用节水型家庭卫生器具,提高用水效率。

4激发节水内生动力

研究制定节水激励政策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5年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将农业水价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及水效领跑者等用水先进单位,落实国家关于节能节水税收“三免三减”优惠政策。农业用水户、工业用水户节约的水资源可以有偿转让。改革城乡供水水费财政补贴制度,取消公共财政对供水企业(单位)的直接补贴,城乡供水水费按核定供水水价计征。

制定出台节水优惠政策管理办法采取财政扶持、金融倾斜、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节水减排项目实施。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发挥水资源税调节作用,支持企业节水技改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按照税法规定,对实施节水减污及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在申请扩大取用水规模时优先考虑。理顺再生水价格体系,促进工业企业再生水循环利用。

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深入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指导意见》《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用水分类实施节水评价和节水登记制度。将节水的主要指标作为各级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完善节水奖惩机制,通过建立节约用水综合评价、行业节水评价、节水管理评价、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等指标体系,对县区、部门和单位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节水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区、部门、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节水执行不力的给予惩罚。

(三) 有效增强供水保障能力

1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

积极争取黄河水量分配指标。利用国家“八七”分水调整的重大契机,做好甘肃水资源需求尤其是刚性用水需求分析测算,研究梳理甘肃缺水表征,积极表达甘肃诉求,争取黄河水量分配指标。配合国家南水北调西线工程论证,开展甘肃省水资源需求及配置方案研究,争取南水北调西线水量分配指标。

谋划推进全域水网建设。对接国家骨干水网,以重大引提水工程为骨干,以本地水库等调蓄工程为节点,以输配水渠(管)为脉络,构建水源互济互配、设施互联互通、配置调度一体的现代水网。重点围绕黄河干流引提工程形成的黄河供水带,九甸峡、刘家峡等调蓄工程,引洮、引大、景电等输水通道,完善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远期,结合南水北调西线,黑山峡河段开发等工程,统筹考虑河西内陆河及其他区域水资源需求,谋划推进河西生态补水、引洮济渭工程前期工作,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建设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甘南临夏地区,重点实施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工程,因地制宜发展抗旱引调提和“五小水利”工程,以点带面解决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用水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区域生活生产条件陇中地区,以保障兰西城市群发展为重点,立足已形成的引大、引洮和景电为主的供水保障体系,通过挖潜改造、提质升级,提升兰白经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快建设甘肃中部生态移民供水,加快引洮工程配套与提升,系统推进黄河干流提灌群升级改造。陇东地区以保障关中平原城市群和关天经济区发展为重点,加快白龙江引水工程方案比选和前期论证,尽早立项建设,构建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水资源调配通道,完善泾河、渭河、洮河水网体系,建设以小盘河水库、盘口水库、新集水库、莲花寺水库等当地水库为节点,当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联合调配的供水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和陇东能源基地的用水需求。祁连山地区,通过大规模推进农业节水、退减不合理配水面积和适度调水等措施,置换当地水源,退还河道生态水量和超采的地下水,通过水权交易,保障城乡生活及新增工业用水需求。

推进已建重点工程提质增效。落实“四抓一打通”(抓续建、抓配套、抓更新、抓改造,打通最后一公里)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全省重点水利工程评估,系统梳理工程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制订措施。开展引大入秦提升改造,启动向石羊河补水前期论证。完善引洮一期、二期工程配套设施,利用好引洮供水工程全面达产前富余供水能力,向周边缺水地区延伸供水,提升工程效益的整体发挥。对南阳渠、盐环定等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对巴家咀等有条件的重点水库进行清淤或加高扩容,恢复和提高供水能力。

2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

完善城市水源工程建设。黄河流域内8个地级城市及兰州新区中,兰州、天水、临夏、定西、甘南(合作)等城市加快新旧水源的联调联供,完善城市供水体系。白银、平凉、庆阳、兰州新区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黄河流域59个县区中,已有骨干工程(引大入秦、引洮一期、沿黄引提水)供水覆盖的县城共10个,通过引大入秦延伸增效、引洮二期配套与延伸等重大引调水工程解决供水水源的县城22个;利用本地或就近水源解决供水水源的县城共14个。结合城乡供水和区域农业灌溉,实施抗旱备用水源建设,建设小型水库19座。到2030年,地级城市达到供水水源“两源一备”,每个县城均有稳定可靠的水源,提高城市供水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考虑农村人口、产业、环境及用水习惯的变化,不断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推动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在城市周边等有条件的区域,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在引洮、引大等重点工程供水区,加强现状人饮工程与骨干工程的联网,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对陇东等以分散水源为主的供水区域,结合水源条件,以人口积聚的乡镇或行政村为中心,通过拓大网、联小网、固水源、提水质,建设改造万人供水工程,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因地制宜,结合抗旱应急要求,建设一批小型水库等农村供水水源工程。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不断提升管护水平,有序推进供水管理自动化、智慧化。203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5%以上。

专栏4-4 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1、重大引调水工程

建成引洮供水二期骨干工程和城乡供水、农业灌溉配套工程,加快建设甘肃中部生态移民开发供水工程,推进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等工程,积极开展引大入秦延伸增效(或引大济西)等工程的前期工作。

2、重点水源工程

推进崆峒水库改扩建,盘口、新集、花园、小盘河等中型水库建设。建设天水市曲溪城乡供水、兰州新区第二水源、白银市第二水源地等工程。围绕县城供水,建设一批小型水库和引提水工程。

3、区域供水工程

实施以景电、引洮、引大、兴电、靖会等为骨干的调蓄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项目,实施南阳渠提质增效及水系连通工程、天水东北部城乡供水工程,实施盐环定扬黄甘肃专用工程提质增效、小盘河引水入宁、莲花寺水库引水入合等工程。适时推进庆阳马莲河水利枢纽项目。

4、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按照“城乡一体化、工程规模化、管理智慧化”建设目标,通过改造现有水源、新建新水源、联网小水源等,提升水源保障能力;通过水厂扩容改造、达标提升、示范创建等,提升供水质量;通过新建大管网覆盖、现有管网延伸、小管网并网改造等,提升供水稳定程度;通过置换水源、增加水质净化工艺、完善消毒设备等,提升水质保障水平。

五、强化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推进水生态空间的保护与修复,不断改善河湖健康状况,提升河流生态廊道功能。推进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治理,实施重点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促进甘肃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

科学划定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全面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合理划定河湖临水控制线、管理范围线、外缘控制线(保护范围线)。同步推进50-1000平方公里河流的划界,有序开展水库、水闸、泵站、灌区、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建立空间台账,设立界桩标志,推进河湖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利用规划。统筹河流防洪治理、城市建设、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沿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分岸线功能(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和岸线开发利用区),确定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总体布局。在省级层面,完成庄浪河、洮河、大通河等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市县层面同步开展岸线利用规划编制。

加快形成水利基础设施空间“一张图”。以国家及省级已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成果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科学划定涉水生态空间,明确功能定位。优化重点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预留水利基础设施国土空间资源,对水生态空间的协调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管控保护要求,完成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管控对接协调,确保水生态空间、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落图、落地。

加强水生态空间监管。严格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湖泊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对违法围垦河道、侵占水域、采砂等行为进行系统治理。强化水资源保护规划、采砂规划、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等对河湖管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审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加强环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以国家公园、重要水源涵养区、珍稀物种栖息地等为重点区域,清理整顿过度小水电开发。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飞检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完善上下游省际间部门联动和司法联动执法机制,提升河湖监管执法能力。

专栏5-1 水生态空间划定要求

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模以上河湖名录

黄河干流、渭河、洮河、泾河、湟水-大通河、庄浪河、黑河(平凉)、达溪河、科才河、括合曲、周曲、黑河(甘南)、车巴沟、博拉河、咯河、央曲、大夏河、冶木河、马莲河、柔远河、葫芦河、城北河、蒲河、洪河(庆阳)、茹河、苦水河、西川、清水河、祖厉河、关川河、苦水河、南沙河、贾曲、协曲、漳河、榜沙河、汭河、水洛河、葫芦河、南河、千河、牛谷河、尾泉沟、高崖沟、金鸡沟、宛川河、蔡家河、碱沟、牛头河、耤河、白沙河;尕海湖、冶海。

2、黄河流域水域岸线利用规划任务

省级:黄河(玛曲段)、庄浪河、洮河、大通河、湟水河、渭河、泾河、大夏河、葫芦河、冶木河。市级:水洛河、宛川河、蔡家河、祖厉河、关川河、牛谷河、漳河、榜沙河、黑河、达溪河、汭河、马莲河、蒲河、柔远河、藉河、牛头河、红水河、牛津河、广通河、巴谢河、咯河。县级:通渭李店河、武山榜沙河、陇西大咸河。

3、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规划

(1)涉水生态空间组成,包括河流、湖泊等水域、岸线空间,水源涵养、饮用水源保护、水土保持、行蓄洪水等陆域涉水生态空间。

(2)已建、在建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包括已建、在建的水库、闸坝、堤防、渠(管)、泵站、水文站等水利工程建设用地、淹没占地范围和保护范围。

(3)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用地预留。从防洪排涝、水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水利基础设施总体布局。以水库、闸坝等工程为节点,以蓄滞洪区、灌区等工程为面,提出水利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及实施安排,并按照精度要求落图。

(二)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合理确定生态流量(水量)。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根据河湖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综合确定河流生态基流、分时期分阶段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结合主要江河综合规划、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跨省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等成果,以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为重点,确定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对于祁连山及其山前平原区河流,以保障尾闾湖泊等重要生态敏感保护区为重点,明确重要断面的生态下泄流量、相关区域的生态用水需求,有序开展内陆河生态水量目标确定工作,强化山丹河及西大河生态水利保障。做好已建水工程生态流量复核工作。

加强生态流量调度。落实甘肃黄河干流、大通河、洮河等河流生态水量保障方案,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关系,统筹生态保护与防洪、供水、发电等关系,加强水库、水电站联合调度,加强工程优化调度,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过程,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泾渭河流域,加强用水总量管控,将生态流量纳入河流水资源调度管理中。实施流域主要涉水工程联合调度,确保重要断面下泄生态流量要求。

加强生态水量监管。深化新建涉水工程前期论证,对开发规模和取用水方式不合理、无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新建项目同步建设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控设施。推动已建涉水工程生态化改造,增设必要的生态泄流设施。对不能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的水电站限期整改,部分未建下泄设施的水电站安装不间断、永久性泄水设施,确保生态流量达到要求。加快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监测站点建设,将河流生态流量监测纳入全国水资源监控系统,探索建立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和保障机制。

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充分利用引洮、引大等工程输水能力,向沿线渭河支流、庄浪河等进行生态补水,拓展景电工程加大向石羊河流域生态补水,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在重大引水工程生效后,通过置换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减少当地水配置水量,提高枯水时段河流生态水量保障水平。加快实施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工程,研究引洮济渭等生态补水工程。祁连山山前平原区,降低当地水开发利用程度,实现“还水于河”。远期在重大外调水工程生效情景下,结合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格局的变化,适时开展河西生态补水工程前期工作。

专栏5-2 重点河流生态水量保障项目

1、引洮工程生态补水

在引洮工程全面达产之前,利用工程富裕能力和水量指标,向沿线输送生态水量和扶贫用水,改善生态环境。引洮一期生态补水的河流有东峪沟、秦祁河、关川河和大咸河等。引洮二期建成后,研究利用引洮二期向祖厉河及其他支流补水方案。

2、引大工程向庄浪河补水

利用引大入秦富裕输水能力,增加庄浪河下泄水量,并对庄浪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进行水量置换。

3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

利用洮河向大夏河流域供水,改善大夏河水生态、水环境质量,同时,解决临夏部分城乡生活、生产及生态修复用水,工程年引水量1.44亿立方米,向牛津河、牙塘河、南沟生态补水1200万立方米。

4引大向石羊河补水

利用引大工程富裕水量指标,统筹引大济西指标,延伸向石羊河流域实施生态补水。解决石羊河流域水资源开发程度过高,在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形成流域生态保护与水资源和谐的局面。

5远期工程

结合南水北调西线等重大外调水源,黄河流域开展引洮入渭等工程研究,将利用西线工程规划注水点在洮河上游的有利条件,向甘肃渭河中下游补水,解决渭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缺水问题。统筹黄河、内陆河水资源状况,研究从黄河干流调水,输水线路地跨黄河、石羊河、黑河和疏勒河四大流域,系统解决西河水资源超载、承载能力不足问题。

(三)提升河流生态廊道功能

以黄河干流、庄浪河、渭河、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等为重点,结合各河流沿线城镇乡村的历史文化、产业布局,以水源涵养与保护、河流水生态空间管控、生态流量保障、防洪体系、滨河生态绿化、水文化及水景观建设为重点,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打造以主要干支流为骨架,人工渠系、管网、湖泊、湿地为补充的生态廊道体系。

1构建主要干支流生态廊道

推进河岸植被缓冲带建设。结合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任务,对河流两岸生态空间内进行绿化。黄河干流、洮河、大夏河、庄浪河上游河段,以天然植被保护为主,减轻河流水蚀,河岸坍塌;中下游河段,结合水资源条件,结合城市休闲绿道、生态观光旅游,对重点河段实施生态绿化。在泾河和渭河,结合经济林果业发展,逐步推行“退耕还林”,建设与生态富民产业相结合的河岸绿化带。祁连山及山前绿洲平原区,上游以祁连山水源涵养保护为重点,提升森林质量;中下游河段,以灌区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完善生态林网灌溉设施。

实施河流岸线近自然治理。在保证岸坡稳定、行洪安全的前提下,以近自然治理为主要手段,因势利导整治河湖,保障河滩地和滨岸带空间,实现河流廊道蓝绿交织。恢复河流断面多样性和自然蜿蜒状态,维护深潭、浅滩、跌水、洲滩等河湖水系自然形态,规避河道治理中裁弯取直、渠化河道、硬化边坡等治理方式和垂直式堤防、斜式堤防等手段。城乡附近宽浅河段治理要尽量维护天然形态,有洪水控制条件的河流,通过优化调度,人工创造河流河谷心滩、边滩洪泛过程。有条件的河段,对现状已建河堤岸坡进行生态改造。

专栏5-3 生态廊道建设重点任务

1、黄河干流生态廊道

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甘南玛曲源头段维持河流自然形态,建设必要的生态护岸。临夏、兰州、白银段,以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为基础,新建生态堤防、生态护岸,实施刘盐八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临夏沿库经济带生态建设项目、白银黄河经济带生态建设项目,构建人水和谐的城市生态廊道。

2、湟水(大通河)生态廊道

加强湟水河、大通河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管理监控,保障生态流量,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湟水(大通河)防洪工程,实施河道疏浚工程、滩区整治,在红古区城市河段,开展滨河生态堤岸建设。

3、庄浪河生态廊道

结合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治理项目,加强庄浪河上游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庄浪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包括新建溢流堰、石笼生态护坡、保护河心洲,天祝县、永登县城区河段实施硬质堤防岸坡生态化改造,因地制宜打造生态公园、湿地公园。通过引大入秦工程向庄浪河补充生态水量。

4、泾河生态廊道

实施泾河防洪工程生态化改造,崆峒区、泾川县等城市河段,实施泾河流域生态湿地修复保护项目、平凉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河道整治、生态护岸改造、绿化带建设、湿地建设,对城区滨河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利用重大引调水工程,置换部分当地社会经济用水,退减河道生态水量,改善河流生态现状。

5、渭河生态廊道

实施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陇西、甘谷、武山、天水等城市河段,实施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河道清淤、滩面整治、河岸林带、生态护岸改造、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恢复自然河道面貌。实施渭河天水市段强化生物生态水体自净工程、渭河干流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水环境质量。远期考虑引洮济渭工程,补充生态流量,改善河流生态现状。

6、洮河生态廊道

加强洮河干流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监控,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消除枯水期下游河道减脱流现象;洮河上游区,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碌曲、临洮等城市河段,通过河道整治、生态护岸改造、绿化带、湿地建设,对城区滨河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加快洮河经济带建设,实施洮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

7、大夏河生态廊道

大夏河土门关以上河段实施以封育修复、退牧还草、草原鼠害防止、沙化草原治理为主的生态修复项目;土门关以下河段,结合临夏县、临夏市城区河段人居环境提升需求,在堤外侧建设林草带,形成“带状”绿廊,通过湿地生态保育、滨水景观、亲水设施建设、河谷面山绿化等措施,打造滨河休闲游憩区。

2.实施生态脆弱河湖治理与修复

推进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干流支流、岸上岸下统一规划,各部门、各行业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将渭河流域率先建设成为我省黄河治理保护的示范性流域。实施黄河之滨治理提升工程,推进兰州、白银、临夏黄河干流及两岸支流生态治理。针对生态水量不足、水环境本底较差、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突出的庄浪河、祖厉河、宛川河、葫芦河、泾河等河流,通过实施水源涵养与保护、严格水量管控和调度、建设生态补水工程、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措施,进行治理与修复。增强已建重点工程的生态供水功能,提高河道生态流量,进行河流生境重建、生态堤岸建设,在严格河流空间管控界限条件下,实施退耕还河。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要实施好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和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项目,确保民勤不成为第二个罗布泊”的指示精神,围绕青土湖及其周边湿地绿洲等重点生态保护目标,进一步巩固石羊河重点治理成效,适时启动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打造石羊河流域治理升级版,构筑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

专栏5-4  河湖治理修复重点工程

1、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以流域为空间尺度,对渭河干流及葫芦河、牛头河、散渡河、榜沙河、山丹河、大南河、漳河、聂河、藉河等主要支流,实施河湖岸线管控、生态水量保障、农村水系整治、城市水环境提升、防洪能力建设等工程。

2、祖厉河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包括防洪治理项目、沿岸土地整理项目、沿岸道路及绿化带建设项目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共4部分内容。治理河长138km,新建生态堤防82 km,新建生态岸坡194 km;整治土地9.4万亩,增加滨河绿化带面积0.64万亩。

3、天祝县庄浪河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实施河流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治理、节水工程、监控能力建设等5项工程。其中,治理河长9.8km,营造水源涵养林900h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2 km2,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5处,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

4、榆中县宛川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项目

实施防洪抗旱、生态治理、土地开发整治、道路交通、生态产业等5项工程。新建河堤100 km,治理河道50 km;采用自然排水系统、生态滞留草沟、可渗透路面、生态屋面、雨水再生系统等措施,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新增耕地3万hm2;发展高崖川区高原夏菜、金崖民俗文化旅游等生态产业。

5、兰州、白银黄河干流及两岸支流及生态治理工程

建设兰州南北两山沟道生态补水工程。结合白银市黄河之滨百公里生态廊道提升工程,在白银北部实施黄河景泰段生态修复、南沙河生态治理,在白银中部开展金沟河、东大沟、西大沟、靖乐渠综合治理;实施白银河湖库水系连通水环境治理、祖厉河入黄口河堤修复及生态治理、平川沙河治理等。

6、临夏州黄河两岸支流及沟道生态治理工程

实施和政县广通河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河湖连通工程,对大南岔河、小南岔河、牙塘河、牛津河、新营河等5条河流河(沟)道进行疏浚及综合治理,沿岸绿化美化等。推进牛津河临夏市段防洪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红水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

7、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在巩固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成效的基础上,以古浪八步沙林场生态屏障建设、民勤生态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推进荒漠戈壁风沙治理,优化提升绿洲生态质量;以更高标准建设国家级节水示范区,加强用水管控,逐步退还生态挤占和地下水超采。通过内节外调,建立青土湖水量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地下水保护治理

把地下水作为流域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环境要素,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因地制宜推进地下水涵养保护,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地下水保护与修复。

1强化地下水涵养与保护

严格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加快制定完善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建立各市州、县区地下水水量与水位双控指标管理体系,明确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等管理指标。严格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控新打水井,有序推进关闭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对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区域,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地下水开采量;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按照全省地下水管控指标控制各县(区)地下水开采量,严格管控各县(区)地下水开采量和地下水水位。

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和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地下水取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对黄河流域规模以上灌溉机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对祁连山内陆河地区灌溉机电井智能化计量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推动建立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加强对地下水取用、计量设施安装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设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与管理平台,对地下水资源及其采补平衡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动态评估。编制《甘肃省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划定地下水功能区,明确全省地下水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并对应功能区划分,确定开发利用保护主导功能目标,推动出台《甘肃省地下水管理实施办法》。

2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在此基础上,修订《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通过实施高效节水和退减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水源置换工程建设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修复超采区。对黄河流域城乡供水水源为单一地下水水源且具备水源置换条件的区域,适度退减地下水,作为应急储备。重点对白银市平川区、平凉市崆峒区、定西市安定区、庆阳市董志塬、天水市秦州区等地下水超采区进行治理。通过引洮、引大等外调水工程,在平凉、庆阳、天水等受水区置换城乡生活地下水,退减地下水开采量。在陇东地区,加大中水回用、雨水集蓄、苦咸水淡化等工程建设,压减部分地下水开采量;在煤炭集中开采区,实施采空区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防止酸性矿井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在祁连山山前平原区,以凉州区、古浪县、民勤县等区域为重点,推进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工程,远期结合跨流域调水工程,实施地下水回补。

(五)提升水资源保护水平

1推进水环境协同治理

强化水环境承载力约束。建立健全黄河流域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估、考核管理体系,强化省界缓冲区监督管理,推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建设工作,2030年,黄河流域水功能区达标率在95%以上。积极协调生态环境等部门,以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建立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空间管控体系,层层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以限制排污总量“倒逼”循环经济模式建立,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健全入河排污总量统计和通报制度,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针对入河污染物总量超载的区域,制订污染物入河量削减方案,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控制。

加大污染源防治力度。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推行工业企业集中入工业园区,完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提高工业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快黄河干流、渭河、洮河等重要支流沿河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2030年地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刘家峡、九甸峡等重大水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2030年流域内有条件的行政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等关键地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工程,减少污染物入河量。推进“厕所革命”,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根据保障农村水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等要求,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等多项水利措施,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选择沿河村庄人口较多、河道淤积堵塞严重、水生态问题突出的河流,整合相关部门资源,集中连片统筹规划,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样板。在黄河流域上游区,利用好良好的水资源条件、美丽的自然风光、独特的民族风情,以农村水系综合治理为抓手,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促进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黄河流域中东部地区,结合新农村建设,选择水系条件较好,示范作用强的河流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专栏5-5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

积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试点,省级层面先期根据地方重视程度、项目落地条件、财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考虑,在秦州区、凉州区、肃州区、崆峒区、平川区、临洮县、玉门市、靖远县、陇西县、合作市、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临潭县、卓尼县等县区开展省级试点遴选工作,建立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库,动态调整,梯次推进。

2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

开展重大引调水工程水源保护以引洮、引大等重点跨流域调水工程为重点,实施水源涵养工程,建设水源区、输水渠道(管道)沿线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根据饮用水水源管护范围,完善隔离防护和警示设施,强化水质在线、动态监测,完善调水工程水源保护和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风险防控,及时开展排查整治。

实施水库等城市水源地综合保护。进一步完善甘肃黄河流域内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目录管理。深入推进城市等重要水源地保护,针对不同水源类型,加强生态防护和治理。以大中型水库、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为主,系统开展水源地保护情况的调查摸排工作,对刘家峡水库、九甸峡水库等供水人口上百万的重要湖库型水源地,推进库区综合治理,确保重大水源安全。建立饮用水水源区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对九甸峡、刘家峡等重大水源区,制定水源保护相关政策,实现水源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范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因地制宜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隔离防护设施及管理维护。推进全省千吨万人农村人饮工程水源地达标建设与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农村水源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新建水源地,结合水源建设同步实施水源地保护。增强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陇东等矿产资源及能源集中开发区农村水源污染风险防范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对突发性污染事件、水质水量变化和水源工程等情况进行监控和预报,建立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件管理制度,制定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

专栏5-6 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

1、刘家峡、九甸峡库区综合治理保护工程

实施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水源地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水源地标识及围网工程。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工程。在生态修复和保护方面,实施水体保育工程、生态修复建设、入湖河流生态建设工程。在环境监管能力方面,实施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监控预警系统工程等。

2、黄河干流饮用水源区综合治理与保护工程

工程范围涉及兰州、白银2市,包括黄河兰州饮用水区、工业用水区,黄河白银饮用水区、工业用水区两个水功能区,通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人工治理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继续开展两岸面山绿化,提高林草覆盖率,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面积;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强农业面源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开展重点水源区的达标建设,实施隔离防护、水质自动监控等措施。

4、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

水源治理对水质不达标定西香泉水源地、甘谷县城区水源、秦安县叶家堡水源、静宁县五台山水源、瓜州县城区水源等,大力推进水源置换,并根据需要实施污染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必要时采取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措施。

5、县级城市以上水源地保护工程

持续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等各项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各类养殖户,实施水源地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水源地实施封闭管理。

6、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全面推行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积极推进未划定保护区的5191处农村人饮工程的水源保护区划定,实施53处千吨万人、1018处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达标建设。

六、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按照“消隐患、提标准、控风险”的思路,结合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河流防洪治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稳步提升防洪工程标准,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洪水预报预警水平和抢险救灾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防洪保障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

(一) 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

开展甘肃黄河流域重要河流河段、城市防洪标准和防洪能力复核,根据人口、耕地和经济规模有序开展防洪标准“提标”工作,适时开展甘肃黄河流域主要河流防洪规划编制(修编)。推进河流防洪工程建设,构建以大中型防洪水库、河道堤防,重点山洪沟道综合防治为重点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远期,结合国家南水北调西线调水在我省境内入黄河、入洮河的最新方案,研究分析调水对我省黄河干流、洮河防洪的影响,谋划应对方案和措施。

推进河道防洪治理。以黄河干流等大江大河堤防达标建设和兰州等重点区域防洪要求为重点,实施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二期治理工程,结合黄河之滨治理提升,推动黄河干流综合治理。以洮河、泾河、渭河等流域面积大于3000平方公里的江河主要支流治理为重点,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体系,优先实施近些年发生水毁、出现险情、存在安全隐患的河段。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河道重点河段治理,注重防洪体系的完整性,重点实施沿河有县级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和集中连片基本农田的河段,实现治理一条、见效一条。

切实保障库坝安全。优化刘家峡、九甸峡等黄河干支流水库调度运行,提高突发洪水防御能力。实施巴家咀水库清淤试点,恢复有效库容,探索黄土高原水库淤损库容恢复途径。全面排查水库安全隐患,动态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对东峡水库等已鉴定为病险的水库尽快实施除险加固,对已达鉴定期限的水库,按年度及时开展安全鉴定。完善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压实淤地坝防汛责任,密切监控汛期坝体和泄洪设施运行情况,加强预报预警,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对现有监测站点进行升级改造,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省级监测预警平台进行巩固提升,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道治理,以“保村护镇、守点固岸、防冲消能”为目标,依据沿河村落现状防洪能力、人口分布情况、经济发展要求以及近年灾害发生情况等因素,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在山洪沟所在小流域建立相对完善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御体系。

提升城市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城市人口和经济规模,结合城市发展规划,有序开展城市防洪标准“提标”工作。开展兰州、天水、临夏等重点城市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建设,推进永登、通渭、武山等县城防洪达标建设。加大庆阳、天水海绵城市建设力度,结合生态、交通、景观开展多功能高质量防洪工程提升,增强城市抵御灾害能力。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河道断面生态化设计,有效利用洪水资源建设河湖湿地,因地制宜设计亲水设施和景观元素,满足市民亲水需求。

加强行蓄洪空间整治。加强黄河、渭河、泾河、马莲河等干支流两岸重要城市和人口密集的河川谷地的防洪建设及行蓄洪空间整治。以“清四乱”为抓手,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河道、影响行洪等问题,提升河流水系通达能力。加强河流岸线保护与管控,严格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严把涉河项目方案审查,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二) 强化洪水灾害应对能力建设

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切实提高洪水灾害防御能力。

1强化洪水风险管理

开展洪水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启动全省洪水灾害风险普查,开展暴雨洪水调查分析、流域防洪能力复核评估与重点隐患排查,开展重点水库防洪能力评估及风险隐患排查,推进洪水灾害风险调查评估成果数据库建设。在甘肃2013-2015年洪水风险图编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防洪保护区、防洪城市、中小河流和水库洪水影响区的洪水风险图编制与完善工作。

完善甘肃黄河流域洪水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强化对水文、气象、地灾等状况的动态监测和科学分析,打造各级“智慧防洪”决策支持、业务管理和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洪水灾害防御决策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从智慧感知、通讯传输、数据管理、分析决策、业务应用等环节,完善提升各业务模块,加强多源信息集成应用、水库多目标联合调度、方案推演和情景分析等先进技术应用,优化洪水灾害防御调度决策。

加快建设水文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水文站网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水文基础资料数据库建设、中小型水库水文监测预警设施、国家基本水文站能力提升、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预警设施、大江大河水文站新建、重点城市防洪排涝水文监测建设、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高分辨区域面雨量自动监测建设等;加强水文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水情中心硬件设备及环境升级改造,省级水文预测预报预警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

2提升洪水应对能力

提高洪水应急处置水平。增强流域性特大洪水、重特大险情灾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沿黄城市应急方案预案、预警发布、抢险救援、工程科技、物资储备等综合能力建设。制订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预案,完善工程抢险、水库调度、迁安救护、物资和通信保障等方案预案。

强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地方人民政府持续开展责任制落实、预案修订、宣传、培训、演练、明白卡发放等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合作,开展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能力建设,进一步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最大程度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栏6-1 防洪减灾重点任务

1、江河治理

实施黄河干流防洪二期治理,巩固提升黄河干流甘南、临夏、兰州、白银等4个市州沿线防洪能力,综合治理河长80km,新建堤防7.9km,新建护坡119.3km,加固堤防34.5km。推进泾河、渭河、洮河等流域面积在300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主要支流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通过新建堤防护岸、河道疏浚等综合治理河长2000公里以上。对50条(项)重点山洪沟道进行防洪治理,新建堤防100km,新建护坡100km,新建排洪渠116km。

2、城市防洪

全面提升兰州、天水等31座城市防洪减灾能力,治理河长70km,新建堤防116km,加固堤防175km,新建或加固护坡护岸9km。实施兰州市防洪综合治理项目、兰州新区东西排洪通道及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3、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按期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实行病险水库、水闸动态管理,对鉴定为三类坝(闸)和四类闸的水库(水闸),及时开展除险加固,实施东峡、石峡等现有2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巴家咀等水库进行清淤试点。

4、防洪非工程体系建设

优化黄河流域水情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监测站点,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开展重点防洪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完成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

七、保护和传承黄河水文化

加强甘肃黄河水文化研究,加大对水文化时代价值挖掘力度,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根源,促进水文化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时代特征、甘肃特色的水文化体系。

(一) 推进甘肃黄河水文化遗产挖掘保护

摸清甘肃黄河流域水文化资源。深入研究甘肃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流历史变迁,考证大禹“导河积石”等水利史话,调查黄河干流、洮河、渭河等河流古灌区、古堤防、古渡口、古水窖,梳理甘肃治黄历史的发展脉络。推动甘肃黄河流域水文化资源的调查,做好水利文物古迹、史料收集整理,对水文化遗产的类型、地点、数量、规模、权属、现状和效益等情况进行系统整理和登记造册,实行数字化管理。挖掘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治理黄河水害、兴修黄河水利历程中蕴含的水文化资源,调查全国第一座百万千瓦级大型水电站——刘家峡水电站、被誉为“中华之最”的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有“西北都江堰”之称的引大入秦工程、黄土高原第一座拦沙实验坝——巴家咀水库等一批具有标志意义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立认定名录,健全水文化保护体系。

实施黄河水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加大对洮惠渠等古灌区的保护。加强靖远永固渠和靖丰渠、景泰五佛引黄灌区、临洮县郭公渠、甘谷县渭丰渠等历史水利设施的保护,积极申请纳入文物保护名录,主动配合文物保护等部门编制出台相应的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重点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黄河古道考古、渭河探源等活动。持续编纂完善《甘肃水利志》的水利史志,组织黄河水文化遗产专题研究,积极开展黄河水文化遗产历史演变、工程价值、科技与管理研究。

(二)  加强甘肃黄河水文化传承展示

丰富水文化展示形式。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实施一批水文化展示工程。建设完善引大、景电、引洮等重大水利工程展示馆,不断丰富展示方式,提升展示效果,并以此为依托建设一批水利科普教育基地。借鉴宁夏、陕西等水利博物馆建设经验,争取建设甘肃水利科普馆(或水文化博物馆),彰显甘肃黄河水文化形成、发展进程中的鲜明特征和重要地位。鼓励沿黄市州发掘黄河水文化遗产资源,建设水利展馆、陈列沙盘、水工模型、成就展板、文化景观墙等展示展陈设施。

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发挥甘肃省黄河流域自然景观多样、地域风光独特、文化特色鲜明的优势,以黄河干流、洮河、渭河等重点河流为主线,以沿河公路为纽带,连点成带,建设水利风景区。以景电水利主题公园、平凉崆峒水库、庆阳南小沟流域治理等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为重点,完善水利旅游线路服务设施,提升水利风景区的品质,打造一批省内外知名水利旅游品牌。黄河流域新建水利工程充分融合甘肃黄河文化元素,河流综合治理要融入历史文化资源,彰显河湖人文历史,提升河岸景观品味,促进生态休闲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三) 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

研究不同时代背景下甘肃治理黄河的历史变迁,挖掘庄浪梯田、引洮上山、古浪八步沙等治水、治沙和生态保护的生态事迹,研究整理以引大、景电等重点工程为代表的甘肃水利移民史,梳理陇原儿女面对恶劣的自然条件,不断除水害、兴水利的治水精神。以黄河上游水源涵养、陇中陇东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彰显甘肃在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中独特的战略地位。大力加强黄河水文化宣传教育,支持黄河水利题材精品纪录片、宣传片创作。持续开展“甘肃最美水利人”评选活动,以甘肃治黄历程中涌现的杰出人物、重要事迹等内容,积极制作影视、文学等文化作品。积极参加世界大河文明论坛等国际活动,加强甘肃与黄河流域其他省份在水文化方面的学习交流。加强甘肃在雨水集蓄利用、干旱区节水、水生态治理修复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扩大国家交流,向全世界宣传甘肃治水技术和精神。积极开展各种水文化教育活动,普及黄河水文化知识,充分展示黄河古代文明成果和现代治黄成就,进一步传承、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

八、提升现代水治理能力

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用水,以健全水治理法制体制为基础,以完善水治理机制为重点,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为手段,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治保障的现代水治理体系,提升甘肃省黄河流域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 完善黄河治理保护法治体系

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配合国家开展黄河立法工作。完善甘肃省水资源配套法规规章体系,做好《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宣传宣贯工作,开展《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和《甘肃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适时对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水资源监管等其他水法规规章进行修订完善。

构建水治理监管制度体系。落实水资源是最大的刚性约束制度,制定完善取水、用水、节水等评估体系和节水目标完成情况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尽快出台甘肃省落实节水评价管理办法,加快建立项目节水评价及审批制度。研究以生态脆弱区治理修复为目标的河湖补水、湿地补水及防风固沙林用水等生态用水实现途径,在国家和流域层面,积极争取重点区域生态用水不占用水总量指标、取水许可指标等相关政策。制定出台甘肃黄河流域(或全省)重大工程生态补水管理办法,以引洮生态补水为试点,研究景电、引大等重大水利工程的生态补水功能,建立生态补水的水价、水权及运行管理机制。制定节水激励制度,制定完善河流产权确权登记等管理办法,以水量、水质为重点,探索制定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

推动水行政执法现代化。严格落实《甘肃省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成水行政执法快速预警、动态监管系统,依法依规查处和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创新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区域之间、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常态化。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健全流域治理保护的协同机制

完善流域协同管理机制。立足于甘肃黄河流域整体,破除区域、行业的束缚,避免碎片化管理,统筹安排流域防汛抗旱、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治理等重大涉水事项,推动建立多部门、跨地域的黄河治理保护协调机制,建立联合巡查、信息通报、联席会商、联合执法、突发事件协同处置等制度。制定统一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保护、节水用水管控标准和指标。充分发挥各区域各部门作用,统一布局、建设覆盖全流域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灾害、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于全流域治理保护。加强行政区界河湖水量、生态流量、水质、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在线监控,数据共享。

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以水量、水质、水土保持为补偿依据,加大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防治区、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省域范围内补偿机制,推进跨省区补偿机制。继续推进渭河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根据跨界断面水量、水质达标状况制定补偿标准,落实水生态保护责任。探索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逐步推进水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市场化。

强化河长制、湖长制。积极参与并推动黄河流域省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流域区域统筹协调、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做实做强“河湖长履职尽责、河长办督导督办、水务部门牵头负责、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司法机关有效监督、执法机关合力打击、公众媒体积极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形成河长履职更加尽心、社会监督渠道更加通畅、部门监管更为有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监管信息化水平更高的河湖治理体系,为河湖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健全省际间水生态合作保护机制。联合青海、四川,共同推动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黄河流域水源涵养中心区。联合青海共同开展祁连山生态修复和黄河上游冰川群保护。联合陕西等省份,统筹推进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推进与长江流域水生态治理保护的合作,积极推进甘南等江河源头区协同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态保护政策、项目、机制联动。加强省际间重大生态问题的会商,对涉及重大生态问题的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建立会商机制,将流域上下游的地区意见作为相关地区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水体污染等涉水违法事件的联防联控,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有效组织多省区联动、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三)全面推进“智慧黄河”建设

1推进全面感知监测网建设

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构建天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

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网。在甘南黄河重要支流、祁连山区等水文监测空白区域建设水文站点,进一步优化和加密流域水文站网,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现代化提档升级。以甘南高原、祁连山、渭河源区等为重点,完善水生态监测站网,动态评估水源涵养能力。完善河流湖泊监测站网,实现重要控制断面、重要取水工程的在线监测,推动与其他涉水单位的协作配合,数据共享。推广石羊河流域地下水管理模式,逐步在黄河流域机井开展“一井一证一监控”。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力争水量、水质及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点覆盖所有市县监测断面、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功能区、规模以上取水户和大型灌区,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视等先进监测手段,优化、加密水土流失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小流域控制站,建设流域水土流失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加强对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的雨量、土壤侵蚀、植被覆盖度、水土流失面积、强度与分布及控制站径流、输沙等动态监测,形成覆盖甘肃黄河全流域水土保持智能感知体系,支撑流域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构建水工程安全监测体系。根据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管的工作要求,利用物联网、无人机等技术,建设水利工程基础安全的智能感知体系。加强重点河道、重点山洪沟道堤防工程隐患的探测、监测,加强防洪水库安全风险态势感知,形成工程运行安全感知网。以引洮、引大、景电等工程为重点,建立水情自动测报、工程在线监测、运行自动化控制的智能化管控平台,提升工程运行实时监测和调度运行水平。

加强河湖管理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河湖水质监测、遥感巡查监测等模块功能。加大河湖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河湖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各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有条件的应配备无人机定期飞检,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构建省内主要河湖“天地一体化”河湖监管网络体系,有效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

2加快水利大数据中心建设

利用“全省水利一张图”作为大数据平台的地理信息系统和空间展示框架,整合甘肃省现有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城乡供水、农业灌溉、水土保持等各类水利数据,整合气象、环保、市政、交通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在现有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与“互联网+”相关企业的合作,以统一规范标准体系为基础,以统一网络信任体系、统一安全管理为技术支持,建立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管理安全的水利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全省水利综合会商指挥调度中心,建立高清视频会议云平台,实现各级水行政部门视频会议全覆盖,突发事件处理现场可接入。

专栏8-1 流域治理保护监管能力建设

1、生态保护机制创新

以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先期试验重点。在甘南高原区,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资源费征收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在中部沿黄地区,选择刘家峡水库为试点,建立库区、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探索建立水源地保护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在陇中黄土高原区,探索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生态补偿试点。在河西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等。

2、完善法规体系

积极推动《黄河保护法》立法工作,加快地方性法规制定及修订工作,推动制订甘肃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重大水源工程生态补水实施方案,出台甘肃省用水控制与节水激励办法等。

3、监测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设水文信息感知监测网。以河湖重要控制断面、引水式水电站等生态流量、水质监测站点为重点,建设河湖生态流量及水环境监测体系及监测信息化平台。以重点用水户用水计量、地下水水量、水位监测等为主要内容,实施水资源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以引洮、引大等重大水源工程为重点,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监控系统,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建设九甸峡、刘家峡等重点人饮水源在线监测系统,提升农村人饮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一批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水土流失动态监管平台。建立全省水利大数据中心,构建全省智慧水利统一大平台。

九、项目实施安排与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基于水源涵养与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生态治理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洪减灾能力提升、支撑能力建设等方面,合理安排重大项目与实施计划。

(一)  重大项目

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围绕甘南高原、祁连山区、渭河源等主要河源区,深入实施水源涵养补给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水利行业职能,围绕林草灌溉、牧区水利、湿地补水等需求,实施一批生态水利项目。

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重大工程。以陇中陇东黄土高原为重点,实施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淤地坝新建及除险加固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刘家峡、九甸峡库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城市水源地达标建设与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启动实施全省千吨万人农村人饮工程水源地达标建设与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

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实施引洮、引大等生态补水工程,利用引洮、引大等工程富余输水能力,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开展引洮入渭等重大生态补水工程前期工作。开展祖厉河、宛川河等生态脆弱河流的治理修复,启动渭河、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以河流为单元,实施黄河干流、庄浪河等7条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重大节水行动及重点节水工程。先期启动景电、引大、靖会、洮河等灌区现代化建设试点,梯次推进其他大中型灌区的现代化改造。协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实施陇东百万亩林果基地高效节水工程、陇中现代特色农业高效节水工程。

水资源配置与供水安全保障工程。重点实施引大入秦延伸增效工程、引洮供水配套与提升工程、南阳渠提质增效工程、景泰川电力提灌提质增效工程、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工程。围绕城市供水和农村人饮安全,以地级城市“两源一备”,县级城市有稳定可靠水源为标准,实施城市水源保障提升工程;以“拓大网,联小网,固水源,提水质”为主要内容,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防洪减灾重大工程。重点实施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继续推进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以兰州等重点城市为单元,实施城市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结合重点河流生态廊道建设,以河流为重点,实施防洪生态化提升改造工程。启动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结合农村水系整治,实施重点山洪沟道治理工程。

行业能力建设重大工程。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搭建甘肃智慧水利云网一体化架构,建成省级水利云中心和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实施甘肃水利 “一张图”,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等智慧应用,打造一级部署、多级应用的甘肃智慧水利大平台,实现以 “一网一云一池两中心”为核心,以智能应用为重点的智慧水利总体目标。

(二)  实施安排

1近期(2020~2025年)重点项目

从现在到2025年,重点是补齐短板、夯实基础阶段。在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方面,全面启动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项目,实施黄河上游(甘南)水源涵养区保护与修复项目、渭河等重点支流河源区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工程、祖厉河、泾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陇东固沟保塬治理项目及旱作梯田建设等。在生态治理修复方面,实施祖厉河、宛川河、泾河干流等生态脆弱河流治理,启动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示范性工程。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方面,启动黄河干流提灌群等五个灌区(片)现代化建设,实施引洮供水配套与提升工程、景泰川电力提灌等工程提质增效、甘肃省古浪黄花滩生态移民区供水景电二期节水改造及生态治理工程,争取开工建设临夏州供水保障生态保护水源置换等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引大向石羊河补水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在防洪体系建设方面,开工建设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启动实施兰州城市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行业能力建设方面,加快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初步构建横向跨业务、纵向跨层级的省级智慧水利体系。

2远期(2026~2030年)重点项目

深入实施黄河上游水源补给区、祁连山、渭河源区等区域水源涵养与保护工程,全面推进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治理保护项目。在黄河干流、渭河生态廊道建设基础上,统筹推进泾河、洮河、大夏河、湟水(大通河)等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在现代化灌区试点基础上,继续推进全省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完成大江大河、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全面推进兰州、天水等城市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重点山洪沟道综合治理。开工建设引大向石羊河补水等重大工程。结合外调水源条件,启动引洮入渭等重大生态补水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河西生态补水等重大工程研究。深入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实现前端智慧感知、传输多网融合、数据深度挖掘,智能应用全覆盖,全面推动智慧水利建设达到新高度。

(三)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提出了水源涵养与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洪减灾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任务,对甘肃省黄河治理保护具有重大作用。规划实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可以规避和减缓,规划总体而言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1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甘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有效衔接,符合国家对黄河治理保护战略的定位和总体要求,是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规划实施总体上对环境有利。具体来看,实施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将更好保障黄河径流稳定和河湖健康,协调黄河水沙关系,保护好黄河流域水土资源;实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将有效缓解甘肃黄河流域缺水状况,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将更好提升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功能,改善流域人民群众宜居环境,同时将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屏障;推进水资源保护,将提升黄河水环境质量。

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防洪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水库等调蓄工程建设对局部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水资源高效利用与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局部区域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水库工程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物栖息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同时,淹没和占地移民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农业节水工程建成运行后,减少了沿程和田间的渗漏,可能对输水渠沿途的植物生长和地下水的补给带来不利影响。为此,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避免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

一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水资源利用要按照“深度节水控水”要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是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监管。避免中小河流治理中束窄河道、减小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倾向,提倡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依法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三是加强对环境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风险应急管理措施。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四是优化工程设计减缓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和控制水利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移民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十、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对规划的组织领导。发挥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水利专责组职能,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专责组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将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重大工程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地区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建立省直部门协作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围绕规划提出的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政策,加快开展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和相关省份,争取国家支持。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健全政策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

(二) 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黄河治理保护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以祁连山保护、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和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加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生态廊道修复治理、水资源配置、饮用水安全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各部门要围绕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与工程,统筹资金渠道,推动资金整合使用,形成资金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黄河治理与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通过加大地方政府投资和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建设。用足用活水利发展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策性银行信贷、惠农贴息等途径,有效吸纳金融贷款投入甘肃省黄河流域治理保护。

(三) 加强科技支撑

发挥好省内有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等智库平台作用,围绕黄河流域暴雨时空特性改变、河川径流变化、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水生态损害、水资源短缺等重大问题,在生态修复、节约用水、生态流量保障、生态补偿机制、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等方面,开展系统研究与攻关,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加快重点河流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流域治理技术模式。联合高校、科研单位等通过定向委托培养、技术培训、科技下乡、对口帮扶等方式,锻炼和培养一批既熟悉水利业务又掌握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加快前沿科技和水利业务需求的深度融合,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水利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四) 严格评估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建立各级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水利专责组组长单位要加强力量,做好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做好指导落实任务。加强用水总量、节水水平、生态流量、水环境质量等指标监测力度,健全监测机构,完善监测体系,强化监测职能,要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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