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1〕122号)----资金来源文件。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36号)----发放标准。我镇111人符合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条件(其中:死亡抚恤3人7497.5元,伤残抚恤1人257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4人1115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93人32022元),月保障金53239.5元,现需核拨2023年2月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53239.5元(大写:伍万叁仟贰佰叁拾玖元伍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