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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核拨2023年1-3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报告

部门:新庄塬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3-02-16 15:40:21 | 阅读: 217

根据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民发〔2019〕101号)、《会宁县民政局 会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2274号)文件精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当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对于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全额发放。经详细排摸,我镇15户23名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现核拨2023年1-3 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0990万元(大写:陆万零玖佰玖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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