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2年10月份临时物价补贴资金的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白银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1〕486号)、白银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白银调查队《关于2022年10月份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2〕405号)文件规定,10月份保障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城市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农村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重复发放,我镇王志国等458户1454人符合发放临时物
价补贴条件,(其中: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376户1039人2.0780万元;城市低保1户1人0.003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户5人0.010万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78户409人0.818万元,农村低保和优抚对象重合10人,农村低保边缘人口和优抚对象重合1人,城市低保优抚对象无重合;共需补贴资金2.9090万元(大写:叁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请核拨。
(具体名单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