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驻会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在全县上下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践伟力在法治领域充分彰显,为加快建设“一带五色·多彩会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1.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2.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4.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5.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学习宣传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变革;
7.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8.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
9.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各乡镇政府、各县直部门要在宣传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深入宣传法治会宁建设的新进展新成绩,宣传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工作实际,聚焦群众需求和社会热点,确定贴近实际的宣传重点,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章等重要党内法规。
四、时间安排
(一)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星期日)
(二)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星期日)—12月10日(星期六)
(三)会宁县宪法主题宣传月: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五、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采取“主题日活动+专项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以线上活动为主。
(一)主题日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家庭,各主题活动由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策划具有行业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活动可由牵头的县直单位举办,也可由牵头单位委托各乡镇承办。各项活动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线上集中、线下分散”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突出实效,确保活动有声势、有力度、有亮点。具体安排如下:
1.宪法进机关(单位)主题日(12月4日)
活动安排:聚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甘肃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知识竞赛、“我与宪法”法治作品征集展播等形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与行业系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托甘肃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开展在线学法和旁听庭审活动,观看庭审直播和普法案例,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司法局
2.宪法进学校主题日(12月5日)
活动安排: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点难点,在全县高、中、小学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等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增强学生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抓实全市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同步举办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增强学校法治教育,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
3.宪法进乡村主题日(12月6日)
活动安排:聚焦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需求,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深入宣传宪法关于“三农”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黄河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发挥“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结合村民议事、入户走访、纠纷调处等时机,跟进法治讲座、政策宣讲、“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深化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4.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7日)
活动安排:聚焦社区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等部署,重点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大力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援助法及疫情防控、防范诈骗、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社工委、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队伍作用,运用喇叭广播、海报横幅、流动宣传车、社区道德讲堂等载体阵地,开展生动普法、指尖送法、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5.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8日)
活动安排: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开展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部署,重点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组织开展“法治体检”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保稳定、促发展。
牵头单位: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司法局
6.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12月9日)
活动安排: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引导宗教中国化方向,将宪法宣传融入“一廊一区一带”建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宣讲、“党亲国好法大”“三学一做”“四进”活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部署,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安定的良好局面。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7.宪法进家庭主题日(12月10日)
活动安排: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向辖区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部署,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安全防护、生态文明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法律知识走进基层、走进妇女儿童、走进千家万户,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县妇联、县司法局
(二)专项活动
1.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有奖答题活动。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宣传,动员机关干部、乡镇干部、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2.开展“宪法四十载 恰同学少年”青少年书画文艺作品征集评比活动。围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周年,突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组织全县高中小学生开展书画文艺作品征集评比活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新媒体普法效能。
承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
3.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12月4日中午12:04分,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各乡镇部门、政务大厅、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大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和公共交通移动电视,联动同步点亮“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在全县推动形成“万屏”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各部门、各乡镇
4.开展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活动。从12月开始,充分运用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策划群众喜爱的动漫微视频原创优秀作品,传承法律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5.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县直单位各乡镇部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县人大常委会、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宪法宣誓活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承办单位:县委各部门、各县直单位、各乡镇
6.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组织县广播电视主频率、主频道、各新闻网站等,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通“宪法宣传周”专版专栏。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体,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促进宪法精神在网络传播。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内容丰富、取得实效。各县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会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以提升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三)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组织好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县、乡(镇)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要突出增强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以案普法,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万屏点亮宪法”宣传海报和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请前往法治甘肃网、甘肃省司法厅官网下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注重收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图片、视频资料,并及时将影像资料上报县司法局张彩君处,联系电话:13884249559,邮箱:12802592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