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5日,会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消除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村公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会宁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县委办发〔2022〕75号)和我县农村公路实际,县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了《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于2022年8月15日全文印发。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管养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自然村组道路及所属的桥涵、沿线附属设施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公路排查率达到100%,一般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时整改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共有五个方面:
(一)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以及无安防设施路段,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
(二)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检查,重点排查各类公路安防设施是否齐全、损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危险路段有无警示标志标识、减速带、防撞墩、道口桩等安全防护设施;排查高填土涵是否存在边坡水毁塌陷、管涵堵塞、安防设施不全等现象;排查路基路面是否存在塌陷、水毁等严重病害。
(三)开展在役桥梁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限载限速标志、防撞设施标志不全,桥墩、底板、锥坡破损等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四、五类桥梁,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其中对四类桥梁应及时在桥头设置明确的限载、限速标志并派专人值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五类桥梁,及时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并及时通过发布路况信息通告、设立绕行标志、修筑便道、派专人昼夜看守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四)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科学排查、部门联动、分类处治、综合施策”的原则,重点排查大货车或“两客一危”车辆比例高、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及连续长陡下坡连接服务区、停车区、互通立交、学校村镇、平面交叉等路段线形指标、数量、位置、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进行综合判定,提高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确保节假日等高峰时段公路通行安全、舒适、畅通。
(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严格落实“路长制”,全面落实好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乡、村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发现的水毁、塌陷、坑槽等病害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列养率达100%。
四、时限进度
时限进度分三个阶段,隐患摸排阶段(8月20日前),集中治理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共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农村道路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确保隐患排查的准确性、可靠性,在治理过程中抓住关键部位,一路不漏,不留死角。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制定方案,立即落实提示和警示措施,确保查出的风险得到管控,事故隐患得以排除。同时,对以前各乡镇已排查治理的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全面开展治理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的,要继续列入治理范围。三是定期梳理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建立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治理销号时限,详细整理好整治前后影像资料,明确专人于8月31日前将排查、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县交通运输局。同时将能反映本项工作进展、先进做法及典型案例一并上报。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