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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政办发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会政办发 | 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2022-11-10 11:43:40 | 阅读: 108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关心关爱独居空巢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就集中开展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失智、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底排查,强化关爱服务措施

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基本职责,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及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并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着力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帮助化解安全风险。要通过探访关爱,重点了解和帮助解决老年人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以及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气暖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督促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视情给予必要协助;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特别是对排查发现的主要居住用房安全隐患,应及时动员农户通过新建、加固、拆除、弃用等措施除危,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应改尽改;对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建新房住危房、临时返乡住危房、有安全住房但住存在安全隐患的辅助用房等情况,要分类采取动员与子女同住、动员拆旧还基还田、提供临时性周转房屋、拆危建新等措施除危,切实做到住房安全有保障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二、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关爱服务合力

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和需求,采取机构集中托养一批、干部结对帮扶一批、亲属邻里照料一批、政府购买服务一批的“四个一批”措施,使每一位需要关爱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都能得到帮扶。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将探访关爱服务作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势,通过开展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及时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慢病管理和健康监测。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纳入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内容,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提供专业精准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坚持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相结合,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组织“老伙伴”等互助活动,引导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日常巡查、上门维修等服务中同步开展探访关爱服务。积极组织志愿者、物流快递送餐人员参与探访关爱工作,为他们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搭建平台。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三、提升质量效率,创新关爱服务方式

继续落实好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服、每月理一次头发的“三个一”居家照料措施,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实施好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为民兴办实事,为经济困难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中60岁以上失能老年人以及80岁以上孤寡独居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康复、生活照料、家政等居家养老服务。对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一次。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应用,采取信息化和技防手段,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落实职责任务,加强关爱服务保障

要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民政部门要将排查发现的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等政策的老年人,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服务。教育部门要组织动员在校学生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财政部门要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积极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做好老年人住房安全保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协同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作为农村公共服务重要方面,纳入农业和农村规划重点任务。乡村振兴部门要把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作为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和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的重要内容加以组织推动。卫生健康(老龄)部门要结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爱工作,依托一对一联系人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健康服务,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综合协调职能,加强督促落实。残联组织要将对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纳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帮助残疾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积极参与做好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请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部署、排摸情况及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报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刘剑锋

联系电话:18894548875

邮  箱:347045226@qq.com

附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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