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甘发改财金〔2021〕609号)和《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111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会宁县财政局出资,成立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职能:
具有投融资职能和国有资产经营职能。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和投融资实体,整合县内存量资产及资源,构建融资平台,筹集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和对外融资建设县内基础设施。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承接和运用各级政府的基础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政府信用资金和国债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等依法批准的项目;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城市公园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灌溉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兼任),纪委书记1名(监事会主席兼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董事11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5名,均由会宁县人民政府委派。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由会宁县人民政府委派或公开招聘。公司内设7个部室(党委办公室、综合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运营部、战略投资部、融资财务部、法务审计部)。
公司运行及其他设置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有关章程进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产运营需要适时组建下设子公司。
附件下载: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甘肃会宁通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