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2年1至10月各乡镇河长巡河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
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根据《甘肃省河湖长制监管制度》和县委刘书记、刘晶副县长《关于2022年1至8月各乡镇河长巡河情况的通报》文件批示,乡镇巡河率将作为年底河长制考核的主要参考指标,纳入组织部年底考核内容。为进一步补齐短板,加强全县河道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巡河率,现将我县2022年1至10月各乡镇河长巡河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10月31日,我县乡村级河长实际巡河次数14297次(巡河率77.80%)。巡河率50%以上的有郭城驿镇等21个乡镇,20%-50%的有会师甘沟驿镇等6个乡镇,20%以下的有四房吴镇1个乡镇;巡河率前三名的乡镇为八里湾乡(巡河率160.92%)、韩家集镇(巡河率129.67%)、翟家所镇(巡河率119.46%);巡河率后三名的乡镇为柴家门镇(32.66%)、大沟镇和新庄镇(巡河率27.77%)、四房吴镇(巡河率3.01%)。
县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巡河率落后的乡镇进行督查,确保我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全面达标。
会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