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综合展示我县河湖管护和治理成效,顺应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河湖的期待,厚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的决定(甘肃省第6号总河长令)》和《白银市总河长第3号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努力探索新时代河湖保护治理的新模式、新范本,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切实将优质河湖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发展新动能,提高河湖建设运行管理水平,提升河湖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水环境,实现幸福河湖和谐永续发展,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加快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按照“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创建标准,从2022年开始至2025年,利用四年时间,分批分类在河流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南部乡镇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河流基础条件较弱的北部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创建范围要充分考虑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关系,可以是1条(段)完整河湖,也可以是一段连续河段或水域 ,河流连续长度原则上不低于5-8公里,乡村段河湖连续长度可适度降低,原则上不低于3公里。为保证美丽幸福河湖创建顺利实施,创建河段可优先选取综合治理基础条件好,管护体系成熟,示范效应突出的河段特色打造。祖厉河城区段申报争创市、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段,乡镇河湖“好中选优” 1〜2条(段),列为县级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段,同时向市级优先推荐。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河湖长负责制。坚持河湖长负责制的核心体系。强化河湖长履职,坚强上下联动,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综合发力、精准治理,高效推动美丽幸福河湖创建。
(二)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思想,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管理保护,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三)坚持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优化配置 、科学研究、精准施策,高质量、稳步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创建。
(四)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进行布局和创建。建管并重,标本兼治,重点突出,创建凸显会宁特色的美丽幸福河湖,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管护治理成效。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建成河长湖长负责、水务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河湖长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分办、督办作用,河湖管理保护相关部门责任明晰、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全面建立河湖档案,修订完善“一河(湖)一档” “一河(湖)一策”,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完成界桩埋设,完成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全面做到河湖管理范围明晰,岸线管理和河道采砂行为规范有序,河堤防洪能力明显提升。严格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及对重要涉水事项处理反馈机制。强化河湖空间管控,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全面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全面解决河湖生态问题,提高河湖监管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做好管护队伍建设和经费落实,定期对河湖水量、水质开展监测。(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任务落实主体均为各乡镇)
(二)坚持系统治理,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做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道治理、沿岸各类入河湖污染防控等工作,努力构建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河道不断流、生态不退化,维持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健康。恢复河道行洪能力,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入手,实施重点祖厉河流域和重要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恢复河流通畅行洪自然属性; 严格水资源管理,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提高科学调度水平,保障沿岸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保障水生态健康,因河施策,制定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保障河流生态下泄流量,维护河湖水体水质达标,共建人水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提升水环境质量,通过部门、流域和区域联防联控、共保共治,进一步加大对河湖排污口监管力度,着力减少各类入河湖污染负荷量。(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挖掘人文特色,提升河湖文化品位。构建地域文化与水文化相融合,能够反映历史底蕴和时代特征的文化体系,挖掘、保护和弘扬南部华家岭水涵养林区、侯川齐靳湿地等本地水文化,强化水知识、水文化科普和宣传教育,讲好河湖故事,打造有文化气息、有持久生命力的河流,提升河湖治理的文化品位,营造群众共同参与、认可、向往的良好氛围,让沿河群众切实感受到幸福河湖的文化魅力和幸福源头,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城乡水美环境,营造人水和谐氛围。充分调动民间河长、义务河长、巡河志愿者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在宣传治河法律法规政策、收集反映民意、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形成处处都有监督、管护与治理力量。结合乡村振兴,以“亲人、亲水、亲城”绿色景观为载体,自然尺度为特征,着力打造生态、生产、生活“三生”主导的绿色生态永续示范长廊、绿色产业技术扶贫走廊、宜居和谐生态走廊。推崇乡风文明,有效衔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速推动农村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活动,通过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防治水灾害,着力打造水安于民、兴于业、美于村、富于民的乡村振兴会宁样板,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河长挂帅、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纳入河湖长年度履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头号工程和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作用,研究推动解决本地区美丽幸福河创建重要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优势,加强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自今年起,将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列为乡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 严格责任落实。要坚决扛起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各县级河湖长要统筹协调各自河湖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研究部署重大事项,明确年度创建计划和任务,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督导跟踪问效乡镇创建工作,并进行河长制工作考核与激励,负责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进度、成果和质量。
(三)强化部门联动。县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按照水岸同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协调联动,加大对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的支持力度,加强行业指导督导,确保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重点向实施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河段倾斜,创新美丽幸福河湖创建融资机制,鼓励使用专项债券用于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推动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流域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协调推进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保障河湖生态治理项目用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宝贵的岸线空间资源,配合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和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加强水污染防治与保护,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向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河段或流 域倾斜,推进河湖沿线绿化、湿地功能恢复与保护,加强河湖原生生物保护(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林草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指导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乡镇、村庄开展人居生活环境改善工作,开展创建河段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建设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各乡镇参照县直落实部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四) 加大政策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多渠道争取涉河湖治 理保护、管护资金支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大资金整合度。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使用PPP模式、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开展“河道采砂权(河道清淤)入股、抵押+项目贷”的模式支持美丽幸福河湖重点项目建设。各乡镇可充分发挥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成效,开发多类型生态产品和服务,按照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计划时,向美丽幸福河湖创建乡镇及创建河段倾斜支持。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河湖治理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浓厚氛 围;加大对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典型示范、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 的宣传力度,强化人水和谐理念,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与宜居乡村建设和乡村民俗文化宣传紧密结合,高度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的社会关注度 ,为实现河湖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