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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户规范管理的通知

部门:景家庄村 | 栏目:村务公开 | 来源:会宁县白草塬镇人民政府 | 作者:会宁县白草塬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2-06-06 00:00:00 | 阅读: 167

 

自2022年9月19日起到10月19日,用1个月时间对城区接入市政排水设施的排水户水质进行检测,重点范围为:城镇工业企业、养殖企业、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建筑工地、河道砂厂、餐饮服务行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二、排查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排水户存在污水溢流、管网混错接,污水直排、阳台(露台)雨污水立管混错接、房屋排水管破损、脱落;在建工地施工降水排入污水管、施工泥浆未经预处理排入污水管、裸露土地未采取水保措施;餐饮等服务行业没有规范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等排水乱象。存在上述乱象的单位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加快整改消除排水乱象;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相关要求

1.严格排放标准。所有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41号)《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2.严格水质监测。各排水户要积极配合,主动提供排水管网、排放口及预处理设施等相关设施图纸,不得妨碍、阻挠、误导检测工作,对重点排水户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对检测不达标的排水户,由排水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属地管理乡镇督促整改,确保排水水质达标,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3.严格行政审批。加快排水许可证办理进度,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审批条件核发《排水许可证》,并建立畅通有效的审批机制。

4.严格执法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未取得排水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水,造成排水设施运行故障,排放污水水质严重超标,督促整改后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41号)四十九条规定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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