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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

关于八里湾乡贫困户新引进母畜项目及产业达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部门:陈去村 | 栏目:村务公开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9-03 21:47:44 | 阅读: 192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到村到户达标全覆盖实施意见》(县委发〔2018〕15号)要求,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富民产业达标全覆盖相关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2018〕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整村推进为突破,围绕已脱贫户在抓好两个基础产业的前提下,在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增收产业中,至少有一项产业达到标准即为达标。达标标准为:已脱贫户饲养基础母牛、母驴5头以上;饲养基础母羊20只以上;饲养能繁母猪5头以上或年出栏育肥猪50头以上;饲养蛋鸡5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1000只以上;养殖蜜蜂10箱以上;在300亩小杂粮、中药材集中连片区域内,种植小杂粮、中药材10亩以上。充分利用精准扶贫补助政策,加快已脱贫户富民产业培育进度。

、补助标准及程序

1.已脱贫户基础母牛引进、基础母牛养殖。已脱贫户肉牛引种以户为单位补助,按照已脱贫户肉牛产业达标缺口数,已脱贫户每引进1头良种基础母牛补助5000元,每户最多补助4头,往年已享受过引种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肉牛养殖户以户为单位补助,基础母牛达到5头及5头以上,每户补助2500元。

2.已脱贫户基础母羊引进、基础母羊养殖。已脱贫户肉羊引种以户为单位补助,按照已脱贫户肉羊产业达标缺口数,已脱贫户每引进1只良种基础母羊,配套补助1只,每只补助800元,每户最多配套10只,往年已享受过引种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肉羊养殖户以户为单位补助,基础母羊达到20只及20只以上的,每户补助2500元。

3.已脱贫户基础母驴引进、基础母驴养殖。已脱贫户肉驴引种以户为单位补助,按照已脱贫户肉驴产业达标缺口数,已脱贫户每引进1头良种基础母驴补助5000元,每户最多补助4头,往年已享受过引种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肉驴养殖户以户为单位补助,基础母驴达到5头及5头以上的,每户补助2500元。

4.已脱贫户蜜蜂养殖。蜜蜂养殖户以户为单位补助。蜜蜂达到10箱及10箱以上的,每户补助2500元。

5.已脱贫户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种植户以户为单位补助。在300亩集中连片区域内种植中药材达到10亩及10亩以上的,每户补助2500元。

已脱贫户产业达标工作完成后,各村成立由包村组长任组长,村支书、村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等人员为成员的验收小组,逐组逐户进行村级自验,验收结束后,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乡级验收,乡级验收合格后,将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根据行业部门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要求,对验收合格且符合报账条件的已脱贫户通过“一折通”形式拨付补助资金。

、保障措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大政策落实的核查、监督力度。对贫困的饲养数量及种植面积严格核实,并及时公布补助政策、标准及对象,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产业达标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要随时对已脱贫养殖户进行走访,发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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