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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问答库

《白银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部门:经济合作局 |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5-06 00:00:00 | 阅读: 293

  (一)本政策适用于投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甘肃省重点发展的节能环保、军民融合、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数据信息、中医 中药、通道物流、文化旅游、先进制造、循环农业等十大生态产业 项目,以及我市重点打造的“两区四基地”(黄河上游生态环境综合 治理创新试验区、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综合示范区,循环化工产业基 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煤炭储运交易转化 基地)项目;市行政辖区内原有招商引资企业扩大投资新上项目, 购买、兼并或投资原有停产、破产企业的项目,务必按照合同约定 按期建成,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产或开业,且无其他纠纷和争议, 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无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 税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

  (二)国家、省、市规定的竞标性项目,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 (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 通和其它公共交通、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能源类项目 以及矿产资源开采项目),房地产项目,PPP 项目,各类工程承建项- 8 - 目及未按合同约定建设期限按时建成投产的项目,不适用本政策, 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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