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奖励条件的省外投资企业。
2.为会宁县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省外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商(协)会会长和引资人。
3.为会宁县招商引资做出实质性贡献,并经确认的引资人。引资人包括商会、协会、中介机构或引进重大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等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机构及自然人。投资人不能以引资中介人身份申报奖励。
部门:经济合作局 |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1-04 00:00:00 | 阅读: 314
1.符合奖励条件的省外投资企业。
2.为会宁县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省外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商(协)会会长和引资人。
3.为会宁县招商引资做出实质性贡献,并经确认的引资人。引资人包括商会、协会、中介机构或引进重大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等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机构及自然人。投资人不能以引资中介人身份申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