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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决算

会宁县城市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 栏目:财政预算决算 | 来源:会宁县城市开发办公室 | 作者: | 日期:2022-10-24 17:02:52 | 阅读: 1282

会宁县城市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会宁县城市开发办公室是正科级单位,属独立的一级财务,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主要负责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融资,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相关部门有关城市开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设管理法制工作,制定报批城市建设管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推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评审;参与审查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和重要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3)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及土地开发利用及储备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供热、市政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费等资金,汇总、编制资金安排并下达年度计划。

(5)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6)负责行业相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申报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现共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2021年无增减及变动。编制数11名,全部为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6518.44万元,支出总计36518.4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02.46万元、增长7%,支出增加2402.46万元、增长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于棚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本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518.4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2402.46万元,增长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于棚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本息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3651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1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360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2402.46万元,增长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于棚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本息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51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2.46万元,增长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于棚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本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910.64万元。较上年增加8123.3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用于棚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本息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8万元,较上年增加6.1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114.21万元,较上年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费用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14.21万元,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比2020年减少4.47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用品的费用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07.8万元。支出23607.8万元,较上年减少5720.92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用于棚改、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本息减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及项目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总体自评结果良好,各项业务程序完整、规范,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基本实现了预期,实现了相关目标。

本单位2021年度项目绩效情况: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也是合规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项目产出良好,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达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关于2021年度单位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情况.docx

会宁县城市开发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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