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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白草塬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情况

部门:白草塬镇 | 栏目:预算决算 | 来源: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 | 作者: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 | 日期:2022-10-25 10:45:12 | 阅读: 1148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乡镇内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林、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交通运输等社会公益事业综合性工作,维护单位和个人的一切正当经济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 白草塬镇人民政府内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财政所、国土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5个中心5个站所。现共有一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2021年无增减及变动。

(二)人员情况。白草塬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核定25人,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年底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在职14人,事业在职51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16人,遗补人员4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894595.4元,支出总计11646069.69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66604.83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经费及人员变化。支出增加496173.15元、增加4.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89459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2255.43元,占95.86%;其他收入492339.97元,占4.1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605元,增加9.8%。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4606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2566.71元,占97.91%;项目支出243502.98元,占2.09%;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173元,增加4.26%。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及时支出以及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增加,支出随之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402255.4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633.8万元,增加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979.44元,增长43.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有关资金,部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如:对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补助资金,农业相关补助等其他资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56208.3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262.82元,增加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17454.43元,增长38.2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资金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5692.91元,占56.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6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700元,占0.2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5393.45元,占8.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8028.87元,占2.64%,城乡社区支出46200元,占1.03%,农林水支出2554549.48元,占21.93%,住房保障支出907562元,占7.7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556208.3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8262.82元,增加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17454.43元,增长38.2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资金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2566.71元。其中:人员经费10045322.32元,较上年增加1897132.5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各类保险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应资金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抚恤金、奖励金。公用经费1357244.39元,较上年增加330682.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活动经费增加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923.4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比上年支出数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6923.42元,公务接待85批次,847人,人均接待费20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7244.3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与上年相比增长416933.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活动经费增加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0000元,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北刘街道清洁保洁。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5元,支出81.65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会宁县白草塬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度预算支出做了整体绩效评价,年度绩效目标分投入目标、产出目标、结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进行评价,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要求管理各项经费,基本实现预期效果,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白草塬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白草塬镇人民政府2021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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