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决守牢“外防输入”防线,有效切断疫情通过非法营运车辆传播,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会宁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堵塞交通疫情防控漏洞,有效防止疫情通过非法营运传播,依法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22年9月1日13时许,驾驶员王某因无证驾驶被会宁县交警大队在高速路口查处,经交警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驾驶甘D1M**7号银色GL8商务车载客4人涉嫌非法营运,后转交会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办,执法人员随即对乘客进行询问调查,驾驶员与乘客均不认识,当时所载4人从兰州火车站上车运至会宁县城,商议每人车费70元,驾驶员对其违法营运行为供认不讳,且现场无法提供甘D1M**7号银色GL8商务车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鉴于当事人积极消除其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