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政发〔2015〕28号)等文件要求,现经本人申请,村级初审评议、镇政府调查核实、镇政府集体研究审核公示,我镇***等19户90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同意给予急难型、支出型救助。本次申请核拨2022年第四批临时救助资金共计8.2557万元(大写:捌万贰仟伍佰伍拾柒元整),经会议研究决定,现申请核拨,请予以审批。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