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全省“两会”、冬奥会、春节等重要节点节日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落实平安会宁建设领导小组暨信访维稳、“社会治安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集中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党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信访涉稳大排摸、社会治安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集中攻坚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现我镇零信访零发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各单位 “一把手”要负总责,结合各自实际,专题安排部署,明确步骤方法,落实任务分工,确保“信访涉稳大排摸、社会治安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集中攻坚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有序推进。一是突出重点问题。主要是涉及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问题,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去县上市赴省进京聚集上访行动,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可能引发媒体炒作,成为社会或网络舆论关注热点的问题。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劳动关系、企业改制、医患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特别是公共安全领域容易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问题的排查。三是突出重点群体。对本辖区内扬言报复社会、家庭不和、极端心理、暴力倾向、生活失意、行为反常、邻里关系紧张、离婚独居、横行乡里、积怨较深、易肇事精神障碍患者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对象,涉毒涉邪、前科劣迹、刑满释放等重点人员,涉军、乡镇文化专干、农机人员、供销人员、重点信访人员、传销人员、代课教师等维稳安保对象的排摸梳理。四是突出重点时段。紧盯节日节点重要时段,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健全完善联合巡逻防控机制,实行立体化防控和网格化管理,重点加强人口密集的车站、广场、商场、餐饮娱乐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要害部位、党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大检查,深化清剿危爆物品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大型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各项安保措施,及时消除盲点死角,不留漏洞隐患。
二、多措并举摸排,注重实效化解。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一落实责任人和化解措施,因案施策、因人施策,实现对各类矛盾隐患的动态掌握、有效预警、及时化解。一是深排细查。要全面深入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坚持集中排查、日常排查、滚动排查相结合,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组织基层干部、党员群众、网格员、治安户长、楼栋长等各方力量,由党组织书记带队、分片包干,深入村组农户、社区楼宇、企业店铺、寺庙学校等逐级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按照 “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房、不漏一人”的 “五不漏”和 “一人一策”要求,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无盲区、全覆盖,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集中化解。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并重,对排查出的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社会矛盾的特点,制定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化解方案,通过包案化解、集中交办、跟踪问效、限时办结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和行业调解的 “无缝衔接”,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一般矛盾就地化解,重大矛盾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三是创新方式。要加大市政法委“码上办”的全面推广和宣传力度,并做好交办化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小事不出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严防去县上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平安创建和普法宣传行动, 在节日庙会、赶集等重点时段,采取广播、发放宣传品、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以及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群发公益短信等多种有效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识。同时运用典型案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懂得 “和为贵”“孝当先”“家和万事兴”等道理,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对待矛盾纠纷,以法律手段处理各种关系、控制自身行为,从根本上、源头上、减少“民转刑”、“民转命”案件和群体性上访案事件的诱因。
四、严肃责任查究,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单位各负其责,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排查、化解、防范各项工作, 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一是明确化解责任。结合各自制定专项行动计划,成立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实行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制,将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个人、具体时限,明确目标任务,定期限期进行化解,绝不能把各村(社区)、各单位解决的矛盾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对于跨村(社区)、跨单位的问题,涉及的村(社区)、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共同负责解决。需镇上协调解决的问题,必须经过村(社区)、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再报请镇上协调解决。二是从严执纪问责。本次专项行动从 1 月 15 日开始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结束,对疏于排查化解,已存在的矛盾没有排查出来,问题应当解决而未解决,或化解工作不彻底、稳控工作不到位,致使问题出现反复,导致发生“民转刑”“民转命”案件、群死群伤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其他个人极端案事件的,将按照县上《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会宁县夯基层促稳定保平安护发展十条措施》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村(社区)、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一票否决”和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做好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各单位于 2022 年 1月15日开始执行日报告,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台账和专项行动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日报告表每日一报,结束日期镇党委另行通知。每天(含节假日)下午 5 时前向镇综治中心报告 24 小时内涉稳信息;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坚持每天有事必报,无事“零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的原则,每天按时上报当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