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1年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的
报 告
县民政局:
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政发〔2015〕28号)等文件精神,经家庭或个人申请、乡村两级调查评议、镇政府审核公示,我镇何军等9户15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请给予应急性、过渡性临时救助。本次申请核拨2022年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共计3.3642万元(大写:叁万叁仟陆佰肆拾贰元整),请予核拨。
特此报告。
具体名单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