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但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9-20 15:31:52 | 阅读: 692
不能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但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