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门岘镇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要求,推广村集体“三资”(以下简称“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经验,强化“三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宁县村级小微权力制度清单》等法规政策性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检查更细更深,确保村集体“三资”不被侵占挪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监督对象
1.对“三资”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村“三委”和镇党委、政府;
2.对“三资”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和村民小组长;
3.对“三资”管理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监督内容
提级监督主要聚焦“三资”管理中摸清底数、公示公开、建章立制、为民办事等重点内容,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具体监督内容为:
1.“三资”清单化管理、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情况;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四议两公开”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
3.包村干部对村级重大事项指导、审核、监督落实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入、支出、资产处置等公开公示情况和债权债务情况;
5.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纳入平台交易、出租款收支,村级资金对外投资和出借、村级误工费和劳务费发放等情况;
6.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级投入专项、社会公益等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7.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情况;
8.健全完善“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村财镇管制度情况;
9.村“两委”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支出村级公用经费,带头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相关规定,倡导移风易俗,化风成俗情况;
10.村干部侵占、挪用、私分、违规处置“三资”以及举债兴办村公益事业问题;
11.镇有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导致资金运行不善、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破坏浪费等问题;
12.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问题。
四、具体实施细则
(一)监督方式及责任。
1.日常监督。镇纪委(监察室)督促各村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惠民资金发放台账和村级项目实施台账;负责检查村级账本、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重点检查大额项目开支是否履行相关程序、支出款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费用报销审批程序报销票据是否规范以及各项惠民政策公开公示等情况。
2.现场接访。镇纪委和县纪委对接,定期开展现场接访活动,公布镇纪委举报电话(0943-3285829),设置举报信箱,广泛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倾听群众心声,集中力量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3.用好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重要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三资”管理事项公开公示由线下向线上延伸,切实保障群众对“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镇纪委负责统筹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信件,并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
4.廉政谈话。充分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镇纪委集中组织村“三委”班子成员签订《村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并积极配合镇党委利用每年年初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时机,对全镇所有村“三委”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5.线索处置。镇纪委(监察室)保持和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紧密衔接,对其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及时上报并回复答复办理结果。
6.通报曝光。镇纪委(监察室)对查处的涉及“三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7.以案促改。镇纪委对查处的“三资”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指导督促案发村或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问题,查找工作漏洞,不断规范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资产清查登记制度,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等制度,坚持从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
(二)责任追究。在“三资”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1.镇党委、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在“三资”监管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指导不力、违规决策处置,导致管理混乱,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
2.未建立健全、落实“三资”管理制度的;
3.瞒报、谎报、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三资”管理账册,未按要求将“三资”台账及相关经济合同、财务收支等情况录入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
4.违规发包、租赁、抵押、出让、转让、质押集体资产、资源,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农村集体利益的;
5.违规以村集体名义进行筹资、对外投资、捐赠、借款,或者擅自以集体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6.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以及侵占、截留、挪用、私分、挥霍集体“三资”的;
7.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发包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8.不按规定进行村收益分配,村干部报酬(补贴)、管理费、接待费、会议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超过规定标准或违规发放福利、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
9.不正确对待上级监管工作,对监管机构提出的正确意见,不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力的;
10.工作作风漂浮,服务群众态度不端正,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和生产生活困难敷衍应付的;
11.超越监督职权,直接干预、插手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三资”管理职权的;
12.其他违反“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三)报告工作。
1.每年年底前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所辖村党支部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工作报告。
2.每年12月20日前镇纪委(监察室)指导督促全镇各村党支部向县纪委监委书面报送“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3.镇纪委(监察室)每半年对“三资”提级监督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就开展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工作中的困难和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纪检监察室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开展提级监督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厘清工作任务,聚焦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要对当前村集体“三资”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敢于刨根问底,找到问题根本,研究根治之策。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为确保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包村组长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土门岘镇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提级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总结经验持续抓落实。认真总结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经验,推动提级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强化对典型经验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镇“三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以精准有力监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附件:土门岘镇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土门岘镇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谢东芹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天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邦耀 纪委书记
组 员:陈 勇 党委副书记、张家门村包村组长
陈安栋 副镇长、苏家堡村包村组长
张聪玲 党建办主任兼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安家坡村包村组长
宋泽武 武装部长、土门岘村包村组长
刘 娟 副镇长
王艾秉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张家沟村包村组长
田治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杨家岘村包村组长
王永成 苏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贾 伟 土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其弟 杨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殷国林 张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维唐 张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志强 安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李邦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万军、陈彩霞同志具体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