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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门:柴家门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4-30 00:00:00 | 阅读: 306

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聚焦“四个不摘”,紧盯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监督内容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镇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梳理16项重点监督任务和4类纠治查处的典型问题,逐项抓好落实。

(一)十六项重点监督任务

1.监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监督镇村两级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主要监督监测对象纳入渠道是否畅通、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应纳尽纳;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对“三类户”是否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确保监测对象发现早、认定准、帮扶好、退出稳。

2.监督消除“两不愁三保障”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监督镇村两级做好“两不愁三保障”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消除工作,紧盯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两大核心指标,跟进监督监测对象参保和医保政策落实,监督解决供水工程管护不到位、供水保障稳定性不高等问题。

3.监督保障粮食安全。监督镇村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耕地等问题专项整治,对春耕备耕、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科技抗旱增收工程实施情况跟进监督,坚守耕地红线。

4.监督驻村帮扶工作。监督驻村帮扶队工作,对驻村帮扶干部落实帮扶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和群众满意度进行督导检查,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成效。

5.监督社会兜底保障机制落实。监督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落实情况,对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保障、特困老年人口兜底保障以及对孤儿、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应救尽救、应助尽助。

6.监督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监督镇村落实加大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公益岗位安置、推广以工代赈、完善培训机制等措施,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

7.监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落实《会宁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施办法》情况,对涉及家门镇的县级扶贫项目资产台账和镇村明细台账建立、管理情况以及规范资产管护运营盘活用好项目资产严格项目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管护主体管好用好资产

8.监督“三资”管理。全面推广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经验做法,制定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办法,监督村(社区)集体“三资”规范运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纳入监督重点,对涉及农民参股入股的专业合作社合同签订、利益分配、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监督持续发展壮大富民产业。监督镇村落实2022年度全县发展现代农业、打造产业集群、建设全产业链工作部署,推进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推进马铃薯、玉米、小杂粮、苹果、中药材、蔬菜、肉牛、肉羊、生猪等富民产业发展。

10.监督省市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监督2022年度1个市级、1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点村庄规划编制以及推动建设情况。

11.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对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及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12.监督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监督镇村把公共服务作为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的重点,着力解决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13.监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监督镇村两级落实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治责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惩治“黑”“恶”“霸”“乱”,推进乡村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14.监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中央和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对资金用途、分配、使用、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资金使用过程中优亲厚友、收受回扣以及截留、挪用、挤占、贪占专项资金等问题。

15.监督做好政策机制衔接。监督健全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体制机制,落实统一领导、工作调度、总结通报、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监督落实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金融服务政策,落实耕地用地保护、增减挂钩、土地出让等土地政策。

16.监督问题整改成效。监督镇村两级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反馈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问题。

(二)四类纠治和查处的典型问题

1.坚决纠治和查处懒政怠政问题。纠治和查处脱贫摘帽后党员干部“松气歇脚”、不思进取,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任务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在“三资”管理、易地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思想不重视、部署不到位、衔接不紧密、项目资金趴窝的问题;驻村帮扶干部不严格执行脱产到岗制度,到村不入户、无故缺勤脱岗,对惠农政策不熟悉、宣讲不到位、解决群众困难不及时的问题。

2.坚决纠治和查处形式主义问题。纠治和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只挂名不干事应景对付问题、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脱贫成果等“政绩工程”,检查评比和考核督导不规范,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持续纠治职能部门牵头不理事、配合不主动、困难不到场、承诺不兑现、出事不担责和文件多、会议多、统计多、督查多等“四多”问题。

3.坚决纠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治和查处兜底救助、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普惠性民生保障等帮扶政策落实环节欺上瞒下、优亲厚友、盘剥侵害普通群众权益的问题。坚决查处在低保户、残疾人评定、产业达标补助等方面弄虚作假问题和贪污学生营养补助餐费、贪占体检费、违规违纪分配惠民资金等7类“微腐败”。

4.坚决纠治和查处侵吞公共资产问题。纠治和查处过渡期扶贫资产监管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责任缺失、监管缺失、化公为私、化整为零、中饱私囊的贪污侵占公共资产问题,坚决查处利用成立新经济组织等形式拿集体资金经营谋私利、侵吞集体财产、虚报冒领骗取国家专项补贴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镇纪委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以高质监督工作推动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镇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关于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镇纪委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项目审批监管、资金管理运行等关键岗位人员,微腐败易发多发7类人员的监督,规范用权行为;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重点信访村、信访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包村入户制度;要落实提级监督、直查直办、转办督办、提级审核、乡案县审等规定;要全面推广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经验,推动“三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要进一步推广使用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强化工作联动镇纪委将专项监督列入年度日常监督工作重要内容加强与镇属各单位、中心站所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落实情况通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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