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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白草塬镇人居环境整治暨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部门:白草塬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 | 作者: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 | 日期:2022-04-22 10:09:13 | 阅读: 368

白草塬镇人居环境整治暨拆违治乱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我镇人居环境面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和靓丽文明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镇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镇村联动、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县乡道、通村道、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等沿途沿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持高效率开展排查摸底,高起点制定措施办法,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高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城乡环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拆违。做到凡违必拆,违建清零。全面核实城郊、国省道、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等沿途沿线的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对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村庄内存在的废弃的墙、废弃圈舍库房、农村闲置建(构)筑物、房屋场圈、残垣断壁、广告牌匾依法拆除;对临时建(构)筑物、交通沿线违章建筑物、乱建公厕户厕等违法建(构)筑物依法拆除;对道路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采石挖砂点、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进行拆除、迁移、规范。
  (二)治乱。做到逢乱必治,不留死角。彻底清理村庄和道路沿线的垃圾堆、柴草秸秆堆、粪堆、渣土堆、煤堆,合理设置垃圾箱(桶)、垃圾中转站,确保路面、路肩、边坡、边沟、绿化带、桥涵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集中整治道路沿线乱堆乱放等现象;重点整治镇域范围内的国省道主干线以及村庄与户内的脏、乱、差现象;严厉整治乱倒垃圾行为;整治街道、道路沿线乱停乱放车辆、占道经营、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场晒粮等违法占路损路行为;整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导示牌、广告标牌标示不规范不完善、“脏乱差”,道路设施损毁和不完善等问题。
  (三)提质。做到建管并重,提升品质。按照“拆、建、管”同步推进和“治好、治美、治顺、治彻底”的总体要求,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契机,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运用“随手拍”等现代化监督管理手段,融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现代理念,加快城乡环境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实现城乡面貌大改观、环境大提质、居民幸福感大提升,增强会宁的环境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
  三、整治任务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坚持以“以点带面、以线带面、点面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任务,多措并举,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攻坚战。
  (一)整治违法建设行为。联合各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城乡土地违法、建设违法、“乱占”“乱摆”“乱养”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会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对超过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对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对整治范围内的破旧建筑物、店外店、店外棚、简易房、采石挖沙点、废旧回收点等有碍观瞻的建筑场所和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对道路两侧持证合法企业进行规范整顿,对无证非法占地行为坚决查处取缔;负责核实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用地手续,对道路沿线的非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做到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的坚决恢复。

(二)整治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对县城区域、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公路(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田野地头、山坡洼地等区域堆积(散落)的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组织保洁队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日常清扫保洁,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垃圾,做到重点地段日产日清,其它区域随满随清。全镇区域划分为若干单元,实施网格化管理,确定网格区域负责人或网格员,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管控。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垃圾破坏环境行为。

(三)整治乱堆乱放柴草杂物。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村道巷道、户内户外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秸秆、尾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侵占道路和公共区域的土堆、粪堆、柴草堆。对全镇农田秸秆实行秸秆还田等无害化综合利用,对公路沿线农田深松或旋耕,做到田内不见秸秆、埂边不见荒草。取缔公路沿线牲畜散养点,严禁在道路两侧放牧。对道路沿线进行造林绿化和树木补植补栽、扶直固定,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强化治理整治范围内的河道水域,清运垃圾、割除杂草、平整河岸、修缮河堤、整修绿道、绿化美化。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卫生的生产生活习惯。

(四)整治线缆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全力整治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三线”乱拉乱架等乱象,加大整治力度,以城区道路、村庄主干道为重点,通过“支、盘、剪、埋”等方式治理农村“蜘蛛网”。拆除辖区范围内、公路沿线违法设置广告牌匾,清洁更换污损广告牌匾,加固维修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匾,及时清理乱拉乱挂简易横幅及乱贴小广告。全面整顿农村商业广告标语乱喷、乱涂、乱贴现象。全面清理整治范围内的地面墙面、树上杆上张贴的违法和无序户外广告,乱涂乱画的涂鸦牛皮癣、空中悬挂的破旧彩旗和白色垃圾。

(五)整治乱搭乱建房墙棚舍和烂房烂圈。拆除填埋长期废弃、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村容村貌的残垣断壁、畜禽圈舍、露天茅厕、枯井旱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住宅、旧村址、旧校舍,对损坏、坍塌的院墙按照安全、简洁、美观原则进行修缮维护。

(六)整治乱挤乱占公共空间。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变更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用途、违规占用公共空间行为。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空间乱搭乱建和公共区域乱堆乱放行为;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打场晒粮、摆摊设点、马路市场、加水洗车等违法行为。

(七)整治乱泼乱排生活污水。临街商户、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在严禁乱倒污水的同时,根据乱倒污水规律,主动采取延时管理措施,加大夜间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制止、处罚乱倒污水行为,通过严管重罚,形成威慑效应,最大限度杜绝乱倒污水现象。严禁乱倒乱排生产生活污水、油污,做到规范收集,杜绝沿街车辆清洗、洗碗、洗菜、洗衣等污水直排现象。餐饮企业要规范设置油烟管道,并定期清理。

(八)整治乱挖乱采河道砂石。遏制非法采砂现象,联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在禁采期、禁采区非法盗采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筛砂、洗砂、堆砂的。规范采砂行为,整治修复遗留砂坑、破坏的河床河岸和护坡(岸坡),依法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转运、销售砂石的场所。

 四、实施步骤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5月31日,分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25日—5月10日)。各村(社区)要根据整治重点,对管辖区域内的城乡人居环境问题,特别是对2021年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确定的2个示范村以及县城、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县乡道、村组巷道、河道等沿途沿线存在的各类人居环境问题,进行深入彻底、全面准确的拉网式排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镇村联动、密切配合,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要根据整治标准和排查出的各类问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详列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工作措施,倒排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所有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26日—5月31日)。对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严防出现反弹现象,推进城乡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柴家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整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进度,扎实深入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和城乡拆违治乱工作,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实行网格管理。健全完善乡镇、村、组、户“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加强网格长、网格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科技特派员等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网格管理中来。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义务投工投劳,真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村(社区)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镇纪委牵头成立工作督查小组,加大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或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问责。

(四)注重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平台,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上下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工作调度。在集中攻坚期间,对各村(社区)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缓慢的村(社区)纳入红牌管理。

(六)建立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城乡拆违治乱专项行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持“拆、治、建、管”同步发力,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要广泛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讲文明的好风尚、爱整洁的好习惯。

 

附件: 1、白草塬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白草塬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小组

 

 

 

附件1

 

白草塬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高秉政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孟树蓬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武承朕  镇人大主席

 员:刘    镇党委副书记、北刘村包村组长

蒋晓燕  副镇长

   副镇长、九百户村包村组长

柴守源  武装部长、西坡村包村组长

张宝荣  副镇长、树王村包村组长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窟沱村包村组长

范晓军  综治中心主任、总堡村包村组长

吉启荣  景庄村党支部书记兼包村组长

陈金东  兴塬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包村组长

刘全合  食药所所长

    镇派出所所长

卢建玉  镇卫生院院长

   镇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白草塬中心小学校长

关启武  北刘村党支部书记

陈宏刚  西坡村党支部书记

   树王村党支部书记

姜文博  九百户村党支部书记

李效庭  总堡村党支部书记

吕栋良  窟沱村党支部书记

   二百户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孟树蓬任办公室主任,王彦恒为业务人员。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驻镇单位的联给协调工作;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治理行动工作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考核评定及日常事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安排,协调各工作推进组工作;负责驻镇各单位、各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的跟踪指导、情况汇总和推进落实;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治理行动情况的收集整理、分类汇总、资料存档及各项数据的调查统计等工作。

 

 

 

 

 

 

 

 

 

附件2

 

白草塬镇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督查小组

 

 长:武承朕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童银珊  纪委书记

 员:    镇党委副书记、北刘村包村组长

蒋晓燕  副镇长

   副镇长、九百户村包村组长

柴守源  武装部长、西坡村包村组长

张宝荣  副镇长、树王村包村组长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窟沱村包村组长

范晓军  综治中心主任、总堡村包村组长

吉启荣  景庄村党支部书记兼包村组长

陈金东  兴塬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包村组长

王彦恒  业务专干  

 

 

 

 

 

  白草塬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4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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