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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土高山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部门:土高山乡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土高山乡 | 作者: | 日期:2022-04-20 14:25:47 | 阅读: 202

一、预警预防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为了提高对地质灾害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我乡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武装部长为副组长,成员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乡应急管理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乡国土所、乡派出所、乡卫生院、乡教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乡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村要相应地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机构、人员、职责到位,切实加强领导,将本村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乡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政府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印制“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可能遭受侵害的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乡、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信息报送 

当发现重要地质灾害后险情和灾后信息,应当立即拨打0943-3515008,将有关情况报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县自然资源局拨打电话(0943-3221313)。

三、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居)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乡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四、响应结束

经专家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详细记录和查明地制裁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并向县政府进行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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