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塬镇2022年度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遏制耕地撂荒现象的蔓延趋势,稳定我镇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粮食生产,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宁县2022年度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政办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复耕、应种尽种”的原则,创新方法、探索模式,加快撂荒耕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盘活利用好耕地资源。坚决纠正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确保全镇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三调”反馈我镇耕地未耕种图斑面积49611.47亩,经核实,全镇耕地撂荒34390.98亩。通过“一个必须,六个一批”的办法,即凡是2021年享受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补贴资金的撂荒耕地,今年必须无条件复耕复种;对于没有享受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补贴资金的撂荒耕地,采取复耕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还林还草一批的办法,争取实现撂荒耕地全面有效整治,并逐步探索和构建撂荒地综合利用、科学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各村组织村社干部,对本村区域内的撂荒耕地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分析撂荒的区域、原因、规模,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办法,重点种植小麦、马铃薯、小杂粮、饲草、中药材等作物,确保所有撂荒耕地尽快复耕复种。
(一)复耕复种一批。各村在组织调查撂荒耕地的过程中,要对享受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撂荒耕地进行全面普查,特别标注,讲清政策,全面复耕复种。对不复耕复种的耕地一律不再享受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对享受补贴又不从事农业生产造成样地撂荒的,依法依规追究承包农户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引导流转一批。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掌握农户土地流转面积和价格,及时收集与发布信息,组织和引进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生产条件较好的撂荒地,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解决一批撂荒耕地。
(三)代耕代种一批。各村要根据撂荒耕地摸底调查情况,对外出务工不愿耕种和没有能力耕种,且生产条件较好的撂荒地,由承包户确定种植作物,商议支付一定耕种费用,组织其家族亲朋、种植大户等,通过代耕代种由承包户获得收益的方式,解决一批撂荒耕地。
(四)土地托管一批。各村要积极引导和组织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的土地。商议托管价格,由承包户支付耕作费用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托管耕种,土地收益归承包户的方式,解决一批撂荒耕地。
(五)改善提升一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实施区域内,因生产力下降而导致撂荒的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尽量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建设田间机械耕作道路,变小块梯田为适合机械作业的大块梯田等,有效改善农田基础条件,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引导承包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械化耕作,有效解决一批撂荒耕地。
(六)还林还草一批。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对林缘区以及不适宜发展农业生产的撂荒地,优先规划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生态林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承包农户收入,有效解决一批撂荒耕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有效做好全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村包村组长、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镇撂荒地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措施,安排部署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等。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镇政府与各村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士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补贴、种粮补贴、撂荒地流转奖补等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增强农民爱惜土地、主动摒弃撂荒、拒绝撂荒的法治意识和思想认识。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镇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汇总,严格实行任务落实“日报告”、“周报告”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村要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村为单位全面开展底数排摸和跟进整治工作,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镇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全镇开展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撂荒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在工作落实中思路清、行动快、力度大、成效显著的村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村和个人,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要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由镇纪委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新塬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