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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成立会宁县新塬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部门:新塬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8-29 00:00:00 | 阅读: 521

关于成立会宁县新塬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2019年12月28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十五通过并2020年7月1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地方人民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促进形成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会宁县新塬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塬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马文龙  新塬派出所所长

李永琦  新塬司法所所长

张永杰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员:冉中选  新塬教管中心主任

杨亚明   新塬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树声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南佩佩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干部

谢晓芳   镇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

张艳妍   镇妇联副主席 

何振刚   新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建军   上塬村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焕林   孟塬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史文存   东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老庄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建军   河坝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常坪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汉宝   杨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甘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建华   刘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李永琦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新塬镇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由镇政法委员、派出所、法庭、司法所、镇综治中心、执法队、教管中心、镇民政部门、镇团委、镇妇联、各村(社区)等单位组成,司法所为牵头单位。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经社区矫正委员会研究确定,可以增加成员单位。委员会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任:李永琦  新塬司法所所长

 员:谢晓芳  新塬镇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

三、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上级文件精神,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具体政策、办法和措施,指导成员单位依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制定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规章制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在全社区矫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统筹和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

(二)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规划、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和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牵头抓好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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