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会宁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利用半年左右时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翟所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是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有力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边打边治边建,无缝对接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人行会宁支行等13个县专项办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四、目标任务
1.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坚决有力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尽快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2.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3.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和微信推送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4.深入分析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大力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行动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法律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各尽其责、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立以镇党委统一领导的翟家所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等8个中心站所、单位组成,内设综合协调组、破案打击组、排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情况反映、检查考核等工作。
六、行动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要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分4个步骤实施: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20日)。制定翟家所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镇专项行动做出动员部署。
(二)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阶段(4月21日至30日)。各村(社区)、镇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线索,同时集中开展线索摸排,梳理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并持续保持宣传教育强大声势,拓展线索摸排工作深度和广度。4月30日前,向镇专项办报送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阶段性小结。
(三)依法打击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集中力量加大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案件侦破和依法打击力度,坚决深挖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深入排查以“养老”为名的各种涉诈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每月1日前向镇专项办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月15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小结。
(四)总结提升和建章立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围绕“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防范、打击、整治及成果巩固,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固化行动成果,促进长效常治。10月7日前,镇专项办拟定翟家所镇专项行动总结。
七、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由镇专项办宣传教育组负责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在全镇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一要畅通举报渠道。镇专项办和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全部开通并公开发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举报内容,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的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镇专项办和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镇村社干部、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微信群推送信息、以学生带动老人、借助镇抖音快手平台等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学校、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精准宣传,采取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三要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加大深挖打击力度,提升依法严惩实效。由镇专项办破案打击组负责,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深挖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出战果、打出声威。
1.抓实线索查办。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管理办理工作参照扫黑除恶斗争线索管理办理机制运行。镇专项办在镇政府开设举报信箱、邮箱和咨询电话,负责全国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转办、省专项办转办、领导批办、群众举报、部门移交等各类线索的管理办理,确保问题线索高效流转、按期办结。所有线索在受理后30日内核查办结,线索反映出的风险隐患、乱点乱象在30日内整改到位,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并向交办单位报送核查报告。
2.突出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坚持网上与网下结合、“破个案”与“打团伙”并重,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强化线索排查核查,加大破案打击力度。要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3.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全力追赃挽损。加强镇专项办与上级政法机关、民政、住建、市场监管、金融办等部门的对接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全面掌握问题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在镇专项办统筹协调下,由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和各村(社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明确整治重点。镇排查整治组要组织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开展网上巡查和网格员排摸工作,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发现信息线索后镇专项办综合协调组及时与县专项办各成员单位对接核实,并组织人员进行打击整治。
2.加强分类处置。镇排查整治组要组织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依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养老诈骗”方面问题线索、风险隐患的摸排工作,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查,对涉及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3.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八、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启动、主动作为,蹄疾步稳、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既定目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镇党委、政府和镇属各单位的领导责任,压实各村(社区)、的属地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部署推动、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镇专项办和成员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按照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的要求,对各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强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施策,确保抓实抓细、落实到位。
(三)推动高效运行。这次专项行动涉及领域广,时间紧、任务重,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真抓实干。要做好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数据统计、督导考评等,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局面。3个关键环节、4个具体步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注重相互结合、叠加压茬推进,尤其要把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总结经验贯穿专项行动始终。
(四)加强督查考评。镇专项办要加强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点线索和乱点乱象等,列出清单,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开展“回头看”。镇专项办各组和镇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检查指导和督导督办工作,尤其要把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重点村社,以及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问题牢牢抓在手上,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镇党委要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镇属单位、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五)加强情况反映。镇专项办及时编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简报。镇属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专项办报送情报信息、统计数据和经验做法。从现在起到专项行动结束,实行月报告制度,镇专项办各组、镇属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于每月1日前向镇专项办领导小组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步骤的工作情况和相关 材料、重要部署、重大战果、典型经验等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