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给陈国君等10户农民安排宅基地的
批 复
大川、大顶、代湾、何川、万坪、贾铺村民委员会:
根据你村上报的宅基地申请资料。经审查,该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给申请农户陈国君等10户农民各批准宅基地一处,占用旱地分别为:太平店镇大川村二社陈国君290.10平方米、太平店镇大顶村南湾社李莲英235.00平方米、太平店镇大顶村宋庄社马强194.20平方米、太平店镇代湾村张湾社刘淑兰320.00平方米、太平店镇贾铺村陈东社刘永奇322.50平方米、太平店镇何家川村胡位社牛国权327.48平方米、太平店镇何川村闫岔社席玉莲157.60平方米、太平店镇万坪村宽岔社王斌304.40平方米、太平店镇联坪村王河社王彩英324.5平方米、太平店镇贾铺村贾铺社贾敏142.1平方米,共占用旱地2617.88平米(3.93亩)。
请通知本人缴纳有关税费,镇、村、组干部,依据缴费票据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到现场定界划线后,方可动工建设。建成后,经验收符合划定面积和位置者,颁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