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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关于给陈永国等3户农民安排宅基地的批复

部门:太平店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太平店镇 | 作者:太平店镇 | 日期:2022-06-15 14:00:00 | 阅读: 231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给陈永国3户农民安排宅基地的批复

 

大川、大顶、万坪、村民委员会

根据村上报的宅基地申请资料。经审查,该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给申请农户陈永国3户农民各批准宅基地一处,占用旱地分别为:太平店镇大川村陈川社陈永国300.00平方米太平店镇大顶村宋庄社扈登程272.00平方米太平店镇万坪村姚宗虎200.00平方米,共占用旱地772平方米(1.16亩)。

请通知本人缴纳有关税费,镇、村、组干部,依据缴费票据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到现场定界划线后,方可动工建设。建成后,经验收符合划定面积和位置者,颁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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