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会宁县养荣种养殖家庭农场项目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的通知
会宁县养荣种养殖家庭农场:
你家庭农场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收悉,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耕发〔2020〕2号)规定,经太平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第2次会议研究,申请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标准,同意登记备案,备案位于苏岘村蜂湾社集体旱耕地491平方米作为养殖用地,使用期限至2027年3月12日。若在一年内未投资建设者,则该设施农用地备案自行失效。
附件:宗地位置图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