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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门:太平店镇 | 栏目:部门文件 | 来源:太平店镇 | 作者:太平店镇 | 日期:2022-03-24 14:10:00 | 阅读: 282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

    现将《太平店镇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2022324


太平店镇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镇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民发〔2022〕16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市民发〔2022〕8号)要求和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民发〔2022〕3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凝聚治理共识、创新协商机制为重点,以共商促共治,以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带动整体提升,推进村级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突出制度创新,把握村级议事协商关键环节,着力找准并破解制约村级议事协商深入开展的难题,保证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创新实验活动在内容上要突出群众关切,把议事协商贯穿村级决策和实施全过程,解决好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镇确定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活动示范村3个, 为大山川、青江驿村和兴平社区。2023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议事协商案例,2025年全镇实现村级议事协商工作的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建设。把保证村党组织对议事协商的主导权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和规则,加强村党组织对议事协商议题、方式、过程、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引导。加强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党员积极参与议事协商,引导村民广泛参与。

(二)细化议事协商内容。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议事协商事项清单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救助救济、征地拆迁安置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纳入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围绕村民意见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合理确定议事协商议题。通过村级议事协商维护村民合法利益,提高村民参与议事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培育议事协商主体。充分考虑议题事项的性质、利益关系、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依法、合理、属地的原则确定参与议事协商的主体,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合作社、保洁队、村民小组、驻村工作队等作为协商主体,在村级议事协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注重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教师、劳模、致富带头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与双方利益无关的群众代表参与议事协商,培育扩大村级议事协商多元主体。

(四)拓展议事协商形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三议五会”工作法。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采用“三议”(村“两委”提议、党员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形式进行;涉及村级一般事务办理、受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均采用“五会”(公共事务议事会、民生保障理事会、矛盾纠纷调解理事会、乡贤能人理事会、村民红白理事会)的形式进行议事协商。充分发扬民主,探索建立会议讨论协商、书面征询协商、走访约谈协商、民主恳谈协商、民主评议协商、决策听证协商等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模式,用好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协商平台,拓展视频会议、在线表达意见、结果公示等功能,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机制。围绕土地流转、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推进村级议事协商与乡镇协商的衔接。

(五)协商事项纳入村“两委”工作程序。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议事协商难以解决的事项提交村“两委”有关会议讨论决策的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因地制宜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召开村民会议。健全村民代表联系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制度,组织动员村民参与落实议事协商事项。

(六)议事协商成果运用。研究制定村级议事协商成果运用持续跟踪、评估和问责机制,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制定议事协商流程图,注重议事协商前双向互动、反复沟通,加强议事协商后监督反馈,确保议事协商结果落地生根,防止议事协商流于形式。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细化实化民主监督各项程序,利用村务公开栏目、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议事协商结果和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步骤

村级议事协商示范创建活动从2022年1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月)。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选出大川、青江驿村和兴平社区,村级基础好、村级班子有力、具有典型示范性的村作为县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围绕六个方面的实验内容,选取2-3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具有一定创新性,详细可操作的试点方案,逐级上报。

(二)实验试点阶段(2022年2月-2022年11月)。在实验试点阶段,要围绕选定的实验内容,突出指导性和实践性,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试点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是指导试点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要进一步明确试点方向和内容,做到任务清晰、目标明确。二是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结合和借鉴“四议两公开”、“三议五会”、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村规民约等已有的村级事务办理规程,制定和明确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的具体工作流程,确保试点过程有规可循。三是突出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的工作要求,有效解决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因此,要把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让议事协商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体现实效性。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2月)。2022年12月30日前,各村(社区)将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及创建具体做法,书面报送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上统一进行收集、汇总,对创建中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营造协商氛围。各示范创建村(社区)要采取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的重大意义和议事协商的方法和程序,把村级议事协商贯穿村级事务决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边实验边总结,大力宣传推介创新实验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营造村级议事协商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群众参与度。在示范创建过程中,要把握关键环节,在深化实践上下功夫,全面提高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在试点中,不断破解制约村级议事协商深入开展的关键问题,拓宽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四)规范有序推进。各示范点要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村级议事协商的监督,不断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增强村级议事协商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活力和效用。

 

附件: 1.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资料目录

2.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记录

3.会宁县村(社区)议事协商目录

           4.太平店镇村和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安排表

 

            

 

 

附件1

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资料目录

 

1.协商工作制度(包括内容、主体、形式和程序)

2.协商结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办法

3.村(居)民会议制度

4.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5.村(居)民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

6.村(居)民代表选举流程

7.村(居)民自治章程

8.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9.村(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办法

10.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1.社区(村)民主协商理事会成员名单

12.社区(村)协商工作纪录(见附件2)

13.社区(村)与协商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

   

 

附件 2

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印章)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议题内容


参会者签名


会议记录


协商结果


办理情况


附件3

会宁县村(社区)议事协商目录

 

一、财务方面

1.社区(村)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其审计结果;

2.社区(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租赁、转让等费用的收缴情况;

3.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下拨到社区(村)的各种专项资金的数额及其使用;

4.社区(村)集体统一经营项目的收入和支出;

5.社区(村)各项财产管理使用、债权、债务情况;

6.“一事一议”和以资代劳资金收取和使用情况;

7.社区(村)集体资产的购置、拍卖、承包、租赁、评估及其审计结果;

8.社区(村)办学校、村建公路、桥梁、水利等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及资金使用情况;

9.社区(村)干部养老保险收缴及支付情况;

10.社区(村)、组干部报酬标准及发放情况;

11.社区(村)办公经费的开支;

12.社区(村)干部离任审计情况。

二、政务方面

1.党和政府在城乡的各项惠农政策;

2.社区(村)换届选举及“两委”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3.社区(村)、组撤并调整及换届选举后集体资产的移交和处置情况;

4.社区(村)“两委”任期及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5.社区(村)干部考核情况;

6.评选先进及受表彰奖励情况;

7.社区(村)有关办事、议事、决策程序和工作实施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土地管理方面

1.城乡社区宅基地安排使用情况;

2.城乡社区土地变更调整、征用征收补偿使用等方案制定和资金分配情况。

四、经济及社会发展方面

1.社区(村)工作三年规划和发展目标;

2.社区(村)年度重点工作;

3.社区(村)内重大项目争取和实施情况。

五、卫生计生方面

1.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2.环孕检服务(群众有需求时提供免费服务);

3.奖励扶助政策;

4.当年安排再生育夫妇名单;

7.0-6岁儿童免费预防接种疫苗情况。

六、城乡涉农惠民项目资金落实方面

1.退耕还林(草)补助对象、标准及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粮食直补对象、种类、标准、实施程序及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3.农资综合补贴对象、种类、标准及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4.农资机械购置补贴对象、种类、标准、实施程序及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5.救灾款物发放及使用情况;

6.五保户供养标准及落实情况;

7.低保对象及享受补助资金标准;

8.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及临时救助情况;

9.城乡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及其支付情况;

8.社会捐赠款物的数额及发放情况;

9.各类优抚对象优待金、抚恤金标准及发放情况;

10.享受优待政策的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情况;

11.水电费的价格、用量和代收缴情况;

12.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发放情况;

13.农业保险补贴的发放情况;

14.作物良种补贴的标准及发放情况;

15.畜牧良种补助的标准及发放情况;

16.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的标准及发放情况;

17.沼气建设补贴的标准及发放情况;

18.义务教育两免对象及补助发放情况;

19.教育资助政策补助对象及发放情况;

20.孕产妇免费分娩报销情况;

21.高龄老人特殊补助发放情况;

22.危旧房改造对象及补助发放情况;

23.贫、残危房改造对象及补助发放情况;

24.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情况;

25.部分计生家庭国家奖励扶助情况;

26.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情况;

27.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情况;

28.独生子女户奖励对象及奖励金发放情况;

29.二女节育独生对象奖励对象及奖励发放情况;

30.劳动力培训补贴发放情况;

31.技能“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情况;

32.“雨露计划”政策享受对象及发放情况;

33.贫困 “两后生”学员补助对象及补助金发放情况;

34.妇小贷财政贴息情况;

35.家电下乡补助情况;

36.信息共享工程实施使用情况;

37.其他惠农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七、其他方面

1.社区(村)干部参观学习培训等方面的财务管理情况;

2.本社区(村)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3.社区(村)、组集体林木管护情况;

4.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情况;

5.征兵预征对象条件及推荐情况。

附件4

太平店镇村和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安排表

 

序号

村(社区)总数

2022村和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

2023村和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

2023村和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

2025村和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

备注

1

13

3

大山川村青江驿村兴平社区

3

太平村

金堂村

牛坪村

3

万沟坪村联坪村

大山顶村

4

何川村

贾铺村

苏岘村

代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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