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按照《白银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食安委发〔2022〕8号)、《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20〕49号)、会宁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会宁县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沟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每年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
2.制定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划分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网格,绘制网格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3.统筹规划本地食品药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4.定期自主开展并配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
5.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6.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7.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8.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及健康知识。在镇办公场所、各行政村(社区)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