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外防输入相关措施的通知(疫情防控)
一、近期,西藏、青海、新疆、四川、陕西、海南等省(自治 区)先后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省内陇南、临夏、定西、 兰州等部分市县也相继报告新增阳性感染者,风险人员外溢严 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切实 规范我县外防输入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经济社 会发展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现将全县疫情防控相关管 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精准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汽车站和各交通查验点要严格落实“一扫三查”、“落地采” “落地控”、询问旅居史后,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一)对 7 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会返会人员,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1、2、3、5、7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 检测。(二)对 7 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会返会人员,采取 7 天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 1、4、7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如不具备居家条件,一律实行 7 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三)对 7 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 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来会返会人员,进行“落地采”后, 交通检疫组点对点推送至各乡镇,由属地社区(村组)严格落 实 3 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核 酸,间隔 24 小时以上)结果均为阴性后有序流动,7 日内不参 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对常态化防控区来会返会人员,进行“落地采”后, 由属地社区(村组)督促在“落地采”核酸结果未出前严格落 实居家隔离,“落地采”结果阴性后,实施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2 次核酸检测(自主采核酸,间隔 24 小时以上)均为阴性后有 序流动,7 日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五)对 7 天内有西藏、青海、新疆、四川、陕西、海南 等疫情省份旅居史来会返会人员,除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来会 返会人员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外,其他地区来会返会人员经县 防控办和疾控中心研判后确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六)对 7 天内有报告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县(区) 旅居史来会返会人员,进行“落地采”后,交通检疫组点对点 - 2 -推送至各乡镇,由属地社区(村组)严格落实 7 天居家隔离管 控措施,期间第 1、4、7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上门采核酸) 结果均为阴性后有序流动。
(七)对于省市明确要求的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来会返 会人员,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二、排查摸底及时精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 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即时报制度,特别是对疫情高中 低风险区及有疫情省份来会人员,时刻关注县防控办每日推送 的“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名单”,按照名单动态开展 风险区域来会人员排查摸底,重点加强县乡小路来会人员排查 摸底,要即知即报。交通检疫卡口与汽车站要做好客运班线司 乘人员点对点管控。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外来人员协查 管理,每日及时查验“白银快办”来会人员报备信息,第一时 间与报备人员电话对接联系,精准告知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政策, 全程实施精准管控,积极督促来会人员配合落实好信息登记、 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 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 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展览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 需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 前向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报备申请,批准后方可举办,参加人 员须持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 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规 定要求.
四、加强常态化核酸检测。常态化核酸检测是诊断新冠病 毒感染的“黄金标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起到了“前哨”的关 键作用。要加快推进“白银快办”定 期核酸监管系统应用,推动“行业管单位、单位管职工、学校 管学生、社区(村组)管居民”,好哨点监测作用,实现全 人群精准管理。要按照“一周全覆盖”的要求,对各类人群按 风险高低开展 1 天 1 次到 1 周 1 次不同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 要按照“凡进必查”的要求,对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 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人员查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 性证明;对进入居民小区人员查验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 扛起疫情防控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 社区网格化管理,织密兜牢管控网底。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 监管责任,全面强化行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汽车站、 宾馆饭店、餐饮住宿、医疗卫生、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 娱乐、景区景点、学校、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核酸检测、“一 扫三查”等防控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严 格落实人员出入管理、员工健康监测、查码验证、通风消毒等 各项防控措施;个人要强化自己是健康防护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