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及建成超过40年的房屋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试点区域,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统建。
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者: | 日期:2022-09-07 16:45:29 | 阅读: 488
将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的农户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试点范围。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生土承重结构、砖土混杂结构及建成超过40年的房屋可直接认定为不满足抗震性能要求。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试点区域,各乡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