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主页

政策咨询问答库

《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哪些?

部门:交通运输局 |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22-09-06 16:15:24 | 阅读: 312

为规范本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甘肃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过程

该细则前身为我厅2020年1月3日制定的《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通过两年试行使用,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我厅对该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自2021年10月起着手起草《细则》,期间书面征询了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属各单位等部门意见,并通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于2021年11月24至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后经2021年12月29日第1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说明

《细则》共18条,以及13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细则》明确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规定了评价方式、评价等级、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反馈等。最后规定信用评价的实施日期、有效期等事项。

附件共13个,分别从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单位信用履约行为、其他行为评定标准,公路养护设计单位信用履约行为、其他行为评定标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奖罚情况,综合汇总,计算公式等方面进行评定描述。

三、《细则》有关事项说明

制定该《细则》的过程中,我厅更新了部分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第一条”增加了修改依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二是“第四条”增加了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原则是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三是“第十三条”增加了养护作业单位对信用评价结果的申诉规定。

四是“第十六条”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公示。

各有关单位可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邮编:730030)。


【返回顶部】